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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办实事 倾力解民忧

2024-02-27 10:13:5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曹天健 

通讯员孙永红 宋晓博 

前不久,山东省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山东哲法律师事务所、山东守护律师事务所在滨州市开发区吾悦广场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现场发放宣传品200余份,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35人次,并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始终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致力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农民工孙某在滨州某配件公司工作时受伤,致右手第四指骨节骨折、软组织损伤,工作单位仅为其支付医疗费拒绝承担其他工伤赔偿项目,多次协商无果。孙某通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申请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为其指派了资深法援律师。承办律师了解到情况后协助其申请工伤认定,并就赔偿事项提起仲裁,经仲裁庭审理,工作单位共赔偿孙某96000余元,孙某对此表示满意。 

为方便劳动者获得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工作站,实现了市级法律援助与劳动争议仲裁的无缝衔接,拓宽了劳动者维权的渠道。2023年,该工作站值班律师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109件,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滨州市近年来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托高标准建成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不断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解答和来访接待制度,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服务功效。对农民工提出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优先解答,优先受理,实现应援尽援,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及要求,坚持以农民工需求为导向,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现应援尽援。对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农村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权益遭受侵害的,一律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 

2023年,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农民工咨询来访5600余人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62件,为农民工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394.1万元。 

编辑: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