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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构筑网上学法用法新体系

2021-08-09 14:22:12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  驰

□ 法治日报见习记者 范瑞恒

分发账号、录入名单、解答问题……

进入到8月,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桑鹤飞着手准备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的相关工作。根据要求,她要在8月16日前完成河北区所有国家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在12月30日前督促报名人员完成学习、考试。

“学习与考试都要借助‘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系统)。”桑鹤飞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2014年,考试系统正式开通,截止到2020年12月30日,天津国家工作人员连续7年通过电脑或手机在线学法考法,累计用户突破50万人次。

有效覆盖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推动者与实践者,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如何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一直是天津市司法局研究的课题。

经过几轮探索,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于2014年应运而生,该系统集“法律学习、法律知识考试、信息互通、综合管理”四大模块于一体,涵盖文字、图片与视频等多种表现形式,并针对特定学法需求设置个性化功能,实现了互联网与重点普法对象的无缝对接。

“该系统当时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而开发。”天津市司法局法治宣传处处长王璐介绍说,随着时间的推移,法治思维成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参考,2016年,天津继全面实现局处级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法后,将参考范围扩大至试点单位科级以下;2019年范围进一步扩大,实现了全市12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同步在线学法考法。

负责考试系统开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考试系统还加入了“精准普法指引”模块,实时统计全市人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方向,从而为下一步普法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为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天津市司法局将语音朗读功能嵌入系统,实现“看、听”一体模式;链接中国知网法律资源总库,拓宽法律知识学习广度与深度。

有效提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河北区鸿顺里街道干部纪旭对此深有体会,去年5月,他在走访企业时,相关负责人向其询问“企业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

纪旭详细介绍了政策优惠时间、适用对象、税收等方面的规定,得到了企业负责人的称赞。“这都要得益于‘考试系统’推出的法治短视频,通过学习我对于复工复产相关规定有了进一步了解,提升了与群众打交道的能力。”纪旭说。

学法用法“软任务”变“硬指标”

考试系统建立后,如何最大化发挥作用?

在学法用法实践中,有些国家工作人员对学法重要性认识不足,往往存在浅尝辄止、流于形式等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天津还紧紧把握任前考法与绩效考核两大抓手,确保“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长期以来,天津市委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法治天津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区县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并逐年增加分值权重。2019年,天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市绩效考核内容,并实现各区、政府部门、党群组织与驻津单位的全覆盖。

天津市还制定了《天津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坚持“以考促学”,强化监督考核,着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由单一模式学习向多元智能化转变、由单纯理论灌输向法治实践转变。

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苑冬认为考试系统已经成为检察干警学习的重要平台,他认为,“课程里的一些案例能够引发检察干警专业角度的思考”。

此外,天津各部门还相继出台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相关制度,“考法是否合格”成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2020年,宁河区对32名拟提拔处级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2021年以来,西青区169名、蓟州区80余名拟提拔干部参加考试……

西青区司法局局长卢喜庆认为,这种以考促学的方式,切实把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群众利益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奠定了基础,对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法治意识与思维初步养成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依法行政。

只有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才能带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过去,某些领域由于执法不严格、管理不到位,出现了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序失范问题,“七五”普法期间,天津市普法办委托天津社科院开展天津市普法工作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9.79%的受访市民认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通过多年连续的学法、普法、考法,天津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020年10月28日,一起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行政诉讼上诉案件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坐在上诉人席的是某施工公司,坐在被上诉人席的是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与和平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旁听席上,坐着10名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对于他们而言,这是一堂特殊的“法治教育课”。

通过观摩个案,领导干部能及时了解群众诉求,掌握常见多发行政争议的焦点、特点与背景、原因,总结类案规律,作为机关干部法治培训学习的生动教材。“对于我们而言,这是一次极佳的普法体验课。”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一直以来,天津持续依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与依法办事能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品牌效应凸显。

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依法推进各项工作已成为现实所需。

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基智认为,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不能仅仅是普及法律知识,还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将法治的要义、法治的价值、法治的内在机理等贯穿其中,培养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情怀与法治信仰,形成依法用权、从严约束的法治自觉。

他表示,下一步,天津将持续用好“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持续用力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普法深度融入立法、司法、执法与法律服务的全过程,奋力开启“八五”普法新征程。

编辑:李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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