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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逐级报审”到“中队自主”

宁波海曙综合执法局推出“简案快审”新机制

2026-09-04 16:05:16 来源:法治网 -标准+

过去,一起普通程序案件从立案到作出处罚决定,需要经过中队、法制部门等多个环节的逐级审核,流程周期相对较长。如今,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这样的“简案”从发现到作出决定,办结周期大幅缩短。

今年7月,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印发《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简案快审”实施细则》,将简单案件的审核权限从机关科室下放至基层办案中队,构建起“发现在中队、审核在中队、整改在中队”的闭环模式。

这项机制的核心在于“放权不放松”,明确纳入“简案快办”范围的行政处罚事项,案件审核由中队自主完成,不再层层上报流转。同时设置严格的办案时限要求:自案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由谁来把关?每个中队配备专职案审员,对照统一编制的案审清单和标准化文书模板,完成证据、文书、法律适用审核,最后由中队领导把关。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则从“事前审核”转向“事中指导、事后抽查”,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跟案实训,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这项机制最初在8个城区街道中队试点,目前已推广至14个镇乡街道中队。

图为中队专职案审员和中队领导对案件进行审核

机制落地两个多月,一组数据最能说明问题——截至9月初,该局通过“简案快审”流程作出决定的案件共246件,占同期普通程序案件的71%。

前不久,月湖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沿街一家商户将生活垃圾堆放在店外人行道上。现场没有争议,违法事实清楚,执法人员当场通过视频录像、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完成取证,案件材料随即同步送中队案审岗位审核,最后由中队负责人把关。

图为月湖中队执法人员处置生活垃圾堆放案件

从发现垃圾堆放在人行道上,到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全程用时3个工作日。而在过去,类似案件仅流转环节就要耗费大半时间。办案效率提升的同时,基层执法人员业务钻研意识明显增强,办案规范化水平同步提高。

“‘简案快审’压缩的是流转环节,不是法定程序。”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完善运行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为基层提供法律与技术支撑,确保执法既有“速度”更有“质量”。

从“逐级报审”到“中队自主”,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用一项机制创新,让简单案件不再“绕远路”,也让基层执法跑出了提质增效的“加速度”。(赖晶晶 方思怡)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