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一起因分心驾驶损毁天然气管道安全警示标志的案件,当事人李某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该案系奉化区首起针对个人毁损天然气管道标识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
8月7日,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方桥中队执法人员开展日常路面巡查时,在陈王路与鸣雷路交叉口东北角发现一处天然气管道安全警示标志桩倒伏,桩身留有明显撞击痕迹。执法人员随即调取事发路段周边公共道路监控,很快锁定一辆事发时段途经此处的绿色三轮电动车。执法人员根据车辆登记信息顺线追查,确认肇事驾驶员为李某。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李某坦言事发时只顾着低头看手机,没注意到前方的警示桩,反应过来时已经撞上了。当时他误以为只是撞坏了路边普通路桩,没当回事便直接驶离现场,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损毁的是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燃气警示桩是地下燃气管线的‘身份证’,标注了管线走向与埋深,一旦缺失损坏,极易引发误挖管线的安全事故。”执法人员介绍。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方桥中队执法人员依据《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配合燃气运营单位按原标准修复受损设施。经批评教育,李某深刻认识到行为的潜在危害,诚恳接受处罚并主动完成修复。目前,受损警示桩已重新设置到位,周边燃气管线运行状态平稳。
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及驾驶员:燃气警示桩虽小,却是城市管网安全的重要“信号灯”。分心驾驶不仅违反交通法规,更可能破坏公共安全设施,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守护地下燃气管线安全,就是守护周边群众共同的生命线,切勿因一时疏忽触碰法律与安全红线。(胡卓尔 周宁宁)
编辑:周洁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