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当法治成为社会的普遍信仰,法治的力量才能深入人心。今年以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全面施行,山东省枣庄市的法治宣传教育图景正在经历一场深刻而喜人的变化。过去普法工作常常是司法行政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正被一曲由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的“普法大合唱”所取代。这背后,正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枣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生动写照。
“责任田”到“协同网”:普法格局的系统性重塑
长久以来,社会对普法工作存在一个固有印象——那是司法局、普法办等少数部门的事。然而,执法与普法本是一体两面,执法者最了解法律,也最清楚执法过程中的焦点、难点与群众的困惑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正是抓住了普法的“牛鼻子”。
在枣庄,这一转变清晰可见。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检查餐饮企业时,随身携带的不只是执法记录仪,还有精心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图解手册;生态环境局的现场监测,同步变成了环保法律知识的微课堂;税务人员走进企业讲解优惠政策,必定配套解读相关税法条文与违法风险……执法现场,就是最鲜活、最直接的普法课堂。各部门不再是法律的“沉默执行者”,而是主动的“法治宣讲员”,将自身工作的“责任田”,耕耘为普法教育的“示范田”。
更重要的是,这些“示范田”正联结成网。枣庄市建立了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由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牵头,定期调度、协调解决跨部门普法协作问题。司法机关在办理涉民生热点案件后,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行政审批部门在办理许可时,针对高频问题,主动协调执法部门前置性提供法律指引。普法工作从条块分割的“部门作业”,升级为全市一盘棋的“系统工程”。
“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普法供给的方式改革
枣庄的“普法大合唱”,并非千篇一律的“大呼隆”,而是注重分声部、讲和声的精准协奏。各部门利用其贴近管理服务对象、掌握行业特点的优势,推动普法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
针对青少年群体,教育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动,打造“法治副校长”升级版,开发“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等体验式课程。在乡村,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等部门将普法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围绕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集体经济等高频事务,用“乡音土话”解读法律,培养“法律明白人”。面对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金融监管等部门组团开展“法治体检”,提供“法律套餐”。在社区,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物业服务管理、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将普法宣传送到居民家门口、心坎上。
这种基于执法管理服务过程的嵌入式、融合式普法,确保了法律供给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匹配。法律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条文,而是变成了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具和保障自身权益的武器,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显著增强。
“独角戏”到“交响乐”:普法合力的持续生成
“大合唱”的魅力在于共鸣与和声。枣庄在压实部门普法主体责任的同时,着力创新机制,搭建平台,促进跨部门、跨层级的普法资源整合与力量协同。
线上,枣庄整合各部门政务新媒体,打造“法治枣庄”全媒体矩阵,设立“以案释法”专栏,轮流由各执法部门供稿,统一发布权威法律解读。线下,统筹利用各部门的宣传教育基地、服务窗口、公共场馆,建设了一批主题鲜明、内容专业的法治文化阵地。在重大主题普法活动中,如“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不再是司法局一家主办、各部门“站台”,而是转变为由牵头部门策划、责任部门共同承担具体项目、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项目制”运作模式。
更为深刻的变化是理念的融合。各部门在制定政策、作出决策、处理事务时,法治宣传教育的维度被提前纳入考量。一项政策的出台,往往配套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一项执法行动的开展,同步规划普法宣传方案;一项公共服务的提供,有机嵌入法律指引环节。普法与业务工作从“两张皮”到“一盘棋”,法治精神逐步融入社会治理的毛细血管。
方向已经明确,路径日益清晰。当枣庄的每一个执法者、每一项管理服务都自觉承载起普法的使命,当每一次与法律的接触都成为一次生动的法治启迪,法治的阳光就能更均匀地洒向每个角落。这曲日益嘹亮的“普法大合唱”,终将汇聚成滋养全社会法治信仰的磅礴力量,为“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的战略实施和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筑牢最坚实的法治根基。法治枣庄的建设,正在这首合奏曲中,迈向更深、更实的新境界。(王成)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