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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惕屏幕后的法律服务消费陷阱

2026-03-11 14:33:34 来源:法治网 -标准+

“专业律师团队,资深法律专家,让您足不出户回收欠款!点点关注,私信后台法律专员”“您需要再缴纳一笔费用”“不好意思,协议写得很清楚,我们只代理立案阶段”……

时下,网络社交平台已成为众人获取信息和咨询服务的重要渠道,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社交平台找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购买法律服务。然而,高价购买的“法律服务”真的靠谱吗?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多起案件的当事人因轻信“网络律师”宣传而陷入法律服务消费陷阱,支付高额“律师费”后,却未得到相应的诉讼代理服务。

混淆资质: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公司真假难辨

网络平台上,一些账号打着“律所”“律师”的名义吸引当事人咨询、委托代理,实际运营主体却是法律咨询公司或无法律执业资格的“法律专员”。法律咨询公司不等同于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无权接受诉讼委托,无权代理当事人参与调解、庭审等诉讼活动。他们忽悠当事人支付“律师费”,却不能提供实质诉讼代理服务。

收费畸高:诱导当事人支付不合理高额费用

“网络律师”利用当事人对法律程序、律师收费标准不熟悉,故意夸大案件难度,违规收取高额代理费。例如,标的额7000元的劳务纠纷案件,收取代理费3000元、标的额60万元的借贷案件,收取代理费10余万元,部分案件代理费高达标的额的50%。还以“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外地开庭费”“差旅费”等理由,谎称“法院要求交纳”,骗取额外费用,实则并未开展相关工作,也未出庭代理。

权限设“坑”:名为“代理”实为“跑腿”

“网络律师”在委托代理协议中设置“文字陷阱”,将授权性质限定为“一般授权”“仅立案”却仍收取“特别授权”甚至更高的费用。他们实际提供的法律服务仅是拟起诉状,上传材料,点击申请网上立案,其后的调解、开庭、辩论等核心程序一概不管,委托人却误以为已全权委托律师,静待最后结果,而最终只能“孤军奋战”,自己应对诉讼流程。“网络律师”却以后续流程无代理权限,完美消失。

上述乱象不仅“坑”了法律服务消费者的钱袋子,还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更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专业性,亟待整治和规范,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务必擦亮双眼,警惕网络法律服务消费陷阱。

对此,笔者建议:

一是明辨资质。优先选择案件管辖地执业律师,委托前可要求对方出示律师执业证书,或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律师执业信息、所属律师事务所等,切勿盲目委托无资质的“网络律师”或法律咨询公司。

二是明确收费。委托前签订明确的律师委托合同,可参考当地物价局、司法局关于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或收费标准备案,明确收费与服务相符,对法院收取的费用,可要求律师转交法院出具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并按通知据实交纳相关诉讼费用。

三是明晰权限。根据自身需求及收费标准,书面明确委托阶段与代理权限。经特别授权方可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核心诉讼事项。切勿轻信口头承诺的“全程指导”,一切以书面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载明内容为准。(董苾菡)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