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通急促的举报电话打破了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的宁静:“小南田村路边堆满了垃圾,臭烘烘的,你们快来看看!”接到群众反映后,队员金大伟与同事立即驱车赶往现场。
在小南田村进村道路旁,执法队员很快锁定了“目标”:约4立方米的废弃塑料膜、泡沫箱、生活杂物被随意堆弃在路肩与排水沟边,在整洁的乡间显得格外刺眼。正当队员勘查取证时,一位热心村民主动停下脚步提供线索:“这堆东西是一大早有人用皮卡车拉来的,看着像是老王家那边过来的。”

顺藤摸瓜,执法队员立即联系当事人王某进行核实。起初,王某略显慌张,辩解称因地方偏僻,便将自家拆旧产生的废弃物临时堆放。金大伟将其带至现场,严肃指出:“王师傅,这里不是收纳点,垃圾混倒会污染土壤和水沟。”面对村民的指认和执法队员的普法教育,王某最终承认了错误,并表示愿意立即清理。执法人员依据《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第三十九条,对王某依法作出罚款决定。
随后,队员们协助王某将垃圾清运至指定收集点,确保现场恢复整洁。借此机会,执法队员还向周边村民开展了一场生动的“现场说法”:“图一时方便乱扔乱倒,破坏的是共同的生活环境。正确分类、规范投放,是义务也是责任。”村民李阿姨点头道:“你们这一处理、一讲,大家都清楚了,以后可不能这么干了。”
“每一次及时响应、严格依法处置个例,既是对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也是对村民环保意识的生动教育。”金大伟表示。下一步,象山县鹤浦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依托群众监督与日常巡查,对乱倒垃圾等破坏农村环境的行为做到快速发现、及时处置,筑牢美丽乡村的卫生防线。(曾毅)
编辑:周洁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