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来处理案子。”近日,在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办公室里,居民周女士主动缴纳了6000元罚款,并承诺在限期内拆除其在公共区域私自搭建的厨房。从最初的激烈抗拒到如今的主动配合,这一转变的背后,是执法人员锲而不舍地沟通与“执法为民”的初心体现。
今年10月中旬,西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汇川佳苑小区有居民在架空层私自搭建厨房。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发现,年过七旬的周女士为图一时便利,将一楼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架空层改造成了“私人厨房”,不仅堆满杂物,还时常生火做饭,存在安全隐患,油烟也影响了楼上的居民。

图为执法人员现场勘查“私人厨房”
“阿姨,这里是公共区域,不能私自占用。”面对执法人员递上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周女士情绪激动,一把推开文书,态度强硬:“我不签!我又没碍着谁,你们就是找我这个老年人的麻烦!”
为化解矛盾,执法人员启动“社区说理、综执普法”联动机制,联合社区干部、村干部及其亲属多次上门耐心劝导,希望其能自行拆除,减轻处罚。然而,多次沟通无果后,为维护公共利益,执法队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于11月4日依法对其作出警告、限期30日内拆除并处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面对处罚,周女士当场将决定书扔在地上,拒绝签收。
“执法程序结束了,但我们的工作没有结束。”执法队负责人表示,处罚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在随后的半个月里,执法人员并未放弃,一方面继续向周边居民解释案情进展,安抚情绪;另一方面,通过其亲戚、邻居、社区干部等多方力量,并联系周女士在邻县打工的儿子,共同对她进行劝说。一次次苦口婆心的沟通,如春风化雨,渐渐融化了周女士心中的坚冰。她开始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妥,内心陷入了挣扎。

图为当事人在亲属陪同下赴中队接受处置
11月20日下午,周女士在亲属的陪同下,主动走进执法中队办公室,态度与之前判若两人。在顺利缴纳罚款并承诺拆除后,她犹豫片刻,轻声对执法人员说了一句:“谢谢你们,一次次来找我,没有不管我。”这句迟来的感谢,让在场的所有人倍感欣慰。11月24日上午,执法人员现场复查,确认该处违建厨房已拆除完毕,地面恢复平整,公共空间重归整洁。
“执法不是铁面无私的处罚,更是锲而不舍的沟通与唤醒。”西周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表示,法律是维护公共秩序的底线,不可逾越;但执法者手中的尺,也丈量着人心的温度。下一步,西周镇将继续坚持“法理情”相统一的工作方法,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传递法治温情,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共同守护和谐美丽的家园。(李俊辰 冯泽楠)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