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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别了,强制刷脸!30余万条存量敏感信息被清理

宁波江北行政公益诉讼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线

2025-11-25 14:59:31 来源:法治网 -标准+

“我只是来送份文件,为何非要人脸识别?”今年6月,《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自愿同意”“最小必要”红线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核心商圈一甲级写字楼仍将“刷脸”设为访客唯一通行方式,引发群众质疑。近日,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结一起新规实施后涉人脸识别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以司法实践为个人信息保护立规明矩。

该写字楼管理方某新公司为提升管理效率,开发专属小程序,要求所有访客必须扫码录入人脸信息方可通行。这一“一刀切”措施,让不少访客对信息去向、储存时长忧心忡忡,相关诉求最终流转至检察机关。

今年7月,江北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合技术部门开展全面调查。办案组实地体验访客流程,录制强制刷脸场景,同步录屏并通过技术手段固定小程序后台数据,形成从信息收集、隐私条款到数据存储的完整证据链。经查,某新公司存在强制采集人脸、逾期保存信息、后台管理失序等违法情形,存在数据泄露风险,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图为江北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合技术部门实地开展全面调查。

“人脸识别是便利手段,不是‘必选项’,企业追求管理效率,但绝不能以牺牲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为代价。”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这种“轻保护、重效率”的做法,正是当前人脸识别技术滥用的突出问题。

为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成效,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双向发力:一方面联动网信、住房城乡建设、属地街道协同治理,制发检察建议并开展磋商,推动个案查处与物业行业专项治理同步推进;另一方面精准督促企业整改,就企业管理隐患制发检察建议,明确要求提供书面登记、二维码验证等替代性措施供访客自主选择,完善信息存储管理机制,建立管理员账号违规追责制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某新公司迅速响应,立即停用人脸识别功能,增设身份证登记、企业邀约、临时通行码3种替代方式,并及时升级服务器安全防护系统,构建“当日采集-次日脱敏-7日删除”的数据管理机制。该案推动其所属集团启动全国20余家办公楼宇整改,构建“最小必要采集+全流程加密+定期审计”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累计清理存量敏感信息30余万条,并开展专项法律法规培训。

以此案为契机,江北区检察院正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执法司法联动机制,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治理合力,将保护防线前置,从源头遏制强制刷脸等乱象,守护每一位公民“面子”之下的信息安全与人格尊严。(江小春 肖苏衍)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