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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郭岩:让爱回家

2025-11-14 15:24:28 来源:法治网 -标准+

她是校园普法的“引路人”,她是家庭教育的“指导者”,她是对失足少年的“感化员”,她是“让孩子有家可回”的国家监护人。她成功推动设立“豫”见未来·吕妙霞工作站,已成功帮教40余名未成年人,其中绝大多数顺利回归校园或就业,无一人再犯罪。她就是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郭岩。

八年的坚守,在未成年人检察岗位上,她从初出茅庐的“知心姐姐”成长为独当一面的业务骨干,完成了从温情到铁腕、从侠肝义胆到理性担当的淬炼与升华。她成功办理的一起非传统未检案件,被省级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转发,获得了各界一致好评。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坚韧与智慧,书写了一曲新时代未检优秀检察官的动人赞歌。

孩子亲切地称她为“小岩姐姐”

作为担任多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郭岩,她深知校园普法“引路人”的责任。她不是简单地照本宣科,而是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精心策划了“花季护航”系列法治教育课程。面对低龄儿童,她采用情景模拟、卡通漫画等生动形式,讲解“身体的小秘密”和如何防范不法侵害;面对中学生,她则结合青春期叛逆、网络沉迷、校园欺凌等热点问题,以案说法,深入剖析法律后果,引导孩子们明晰行为边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八年来,她的足迹遍布辖区学校,开展法治讲座百余场,直接受益师生、家长数万人次。许多孩子亲切地称她为“小岩姐姐”,遇到困惑都愿意向她倾诉。她主导推动建立的“检校共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长效机制,已成为辖区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一环。

将司法的触角延伸至家庭

对于因疏于管教而涉罪的未成年人家庭,如何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她将办案视角向前延伸,积极参与亲职教育。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并联合心理咨询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转变教育方式,履行监护职责。

她曾遇到一位因盗窃被移送审查起诉的少年小刚(化名),其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疏于沟通。郭岩没有简单地一诉了之,而是多次与孩子父母深入交流,指出亲子关系缺失的危害,并帮助他们学习与青春期孩子沟通的技巧。最终,小刚在家庭的温暖和法律的警示下真诚悔过,重返校园。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她成功地将司法的触角延伸至家庭这个最小社会细胞,筑牢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道堤坝。

将司法温度延伸至社会治理的末梢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端连着公正司法,一端系着孩子未来。她深刻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既不“慈母心”无原则宽宥,也不机械执法简单打击,而是在宽严相济中展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对于主观恶性不深、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她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她大胆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为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孩子制定个性化的帮教方案。为了给附条件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提供一个更有利于其悔过自新、融入社会的过渡性平台,她勇于创新,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她敏锐地注意到全国人大代表联络站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汇聚社会贤达的特点,经过反复沟通和周密策划,她成功推动在本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联络站内设立了“新生港湾”帮教基地——“豫”见未来·吕妙霞工作站。这一举措,将检察司法专业优势与人大代表的社会资源、威望优势相结合。

在帮教基地,她为每位进入基地的少年制定“一人一策”的帮教方案。她邀请人大代表中的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心理咨询师、教师等担任“爱心导师”,组织孩子们参与公益劳动,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通过定期的心理疏导和团体辅导,修复他们受损的心理健康;安排学习生活技能、参与职业劳动技能体验,帮助他们规划未来人生。一名曾因冲动犯罪而进入基地的小宇(化名)说:“在这里,检察官和代表阿姨没有看不起我,而是教我做事、听我说话,让我觉得自己还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该基地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对4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专业化帮教工作。经系统干预后,绝大多数未成年人顺利重返校园完成学业或实现稳定就业,帮教对象再犯罪率保持为零。这一创新司法实践,既将司法人文关怀精准延伸至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为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点亮了回归正途的希望灯塔,也为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治理融合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高度认可。

对于伤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温情不等于纵容。面对那些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如性侵、暴力伤害等,她会展现出雷霆万钧的铁腕一面。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证据关,精准指控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在办理一起多名社会青年引诱、胁迫未成年人参与恶性犯罪案件时,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夯实证据链条,在法庭上有力指控犯罪,主犯均被依法判处重刑,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捍卫了法律尊严,也给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一个公正的交代。她深知,对这种犯罪的“零容忍”,就是对大多数孩子最有力的保护,是通过惩治实现更深层次的社会挽救与警示。

真正实现了“让爱回家”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常常需要超越个案,解决案件背后的深层社会问题。她始终怀着一颗“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仁爱之心,将保护触角延伸至那些最需要帮助的孩子身上。

她成功办理的一起撤销监护权、变更监护人案件,是其担当作为的生动体现。在这起虐待案件中,被害女童小芳(化名)身心受创,其生母继父严重失职,不履行监护职责,而亲生父亲下落不明,使孩子处于事实无人照料的困境。在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她更为小芳的未来忧心。她认为,国家是未成年人的最终监护人。于是,她主动担当,支持民政部门提起撤销小芳母亲监护人资格的诉讼。她多次走访调查,收集固定证据,证实原监护人已无法继续履行监护职责。在法庭上,她有理有据地陈述撤销理由。

案件胜诉后,她并未止步,而是积极协调民政、街道等部门,继续为小芳寻找父亲,最终帮助孩子找到姑姑,回归正常生活。当看到小芳脸上重现久违的笑容时,她深感欣慰。

这个案例,不仅挽救了一个孩子,更彰显了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主动作为和司法温度,真正实现了“让爱回家”。

非传统未检案件的公益探索

她的履职视野并未局限于传统刑事检察业务范畴,始终紧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职能拓展的新时代要求,主动聚焦公益诉讼等检察新领域开展大胆探索与实践创新。通过精准运用检察监督与公益诉讼等法治手段,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以专业履职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筑牢法治屏障。

在检察开放日时郭岩接到家长反映,辖区公园内存在非法引进、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的现象,对本地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构成潜在威胁。这虽非传统未检案件,但她意识到,优美的生态环境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基础,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子孙后代的共同利益。她立即行动,对此立案审查。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取证,她确认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随后,她依法向该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详细指出问题隐患,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检察建议发出后,她持续跟踪监督,多次与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整改方案。最终,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消除了生态安全隐患,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该案的成功办理,被省级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转发,获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胸怀“国之大者”、主动服务大局的公益情怀与专业素养。

八年风雨兼程,八年初心不改。用忠诚诠释担当,用专业守护正义,用温情点燃希望。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广阔天地里,她从侠骨柔情的个案办理,到推动源头治理的担当作为,她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检察官的铮铮誓言,为无数孩子撑起了一片法治的晴空。

“我们是阳光的守护者,以正义之名守护未成年人。”郭岩说,她最大的期待就是,受理的未成年人案件越来越少。(法制与新闻记者 张治平)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