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从河南省洛阳市“十四五”时期青年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洛阳精准施策,优化人才安居政策,着力构建覆盖不同收入层次、满足不同阶段需求的青年住房保障体系,累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9451套(间)、经济适用住房3210套,累计发放住房补贴28333人次、金额15721万元,努力让每一位在洛阳奋斗的青年都能“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住有安居”,切实感受到这座城市的温度与诚意。

据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洛阳坚持规划引领,政策先行,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及配套的实施方案等,搭建起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四梁八柱”。修订完善了青年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和人才住房补贴办法,形成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租赁补贴等多层次、相互衔接的青年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为工作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经济适用住房推出新政,将单身申请人年龄从28周岁降至23周岁,吸引年轻人到主城区安家落户。同时,鼓励园区、用人单位建设职工宿舍、人才公寓;探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筹集5个项目3354套(间),帮助青年实现住房梦。
通过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的筹集模式,聚焦产业园区,鼓励和支持园区利用配套建设用地新建或利用闲置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如洛龙区格力集团洛馨园项目、伊川县青年公寓项目等,有效满足企业青年职工居住需求。
采用“定向筹集、定向配租”的方式,盘活存量资源,利用企事业单位闲置房屋和土地改建,重点解决教师、医护人员等公共服务群体住房困难。依据“小户型、低租金、优品质”原则,明确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切实减轻青年负担。截至目前,“十四五”期间已累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9451套(间),连续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缓解青年住房压力。
优化审批服务,强化要素保障。一方面,大力简化项目认定流程,推行“四个一”机制,力争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项目单位可凭认定书便捷办理后续手续并享受税费、民用水电气价格等优惠。另一方面,加强金融支持,主动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积极争取信贷支持。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117亿元,有效减轻了投资主体压力。
在规范运营方面,坚持“只租不售”,确保承租青年在办理居住证、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等方面享受同城待遇,增强青年的归属感和城市认同感。(法制与新闻记者 张治平 通讯员 智建国 焦夏飞)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