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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象山首例变相开展学科培训处罚落地

2025-10-22 14:48:12 来源:法治网 -标准+

今年暑假期间,浙江省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丹东、丹西中队联合县教育局组建专项执法小组,以“突击检查+精准核查”模式开展校外培训隐形变异整治行动。7月21日,丹西中队与教育局联合执法小组在丹西街道蓬莱路现场勘查时,一举查获小某灯托管中心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同时在全域排查中发现并处置5家存在同类问题的托管机构,形成强力震慑。

暑期是学科类培训“换马甲”违规的高发期,部分托管机构借“看护”之名行培训之实。执法人员聚焦学校及居民区周边重点区域,对证照资质、实际服务内容与宣传一致性开展穿透式检查。7月21日,执法人员在小某灯托管中心发现,1名培训老师正为23名学生讲授数学课程,黑板残留数学题目,教室内散落《爱学习数学》教材、学生作业本及花名册,与营业执照“不含学科类教育”的标注严重不符。执法人员当即通过拍照、摄像固定证据,完整还原违规场景。

同期排查中,执法组还发现象山某博托管服务部“以作业辅导名义开展数学专项培训”、象山某亲托管服务部“使用小学语文教材组织集中授课”、象山某某华托管服务部“讲授初升高科学知识点”、象山某米托管服务部“组织小升初数学刷题与讲解”、象山某素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语文阅读与古文积累”等违规情形。上述机构均未取得学科类校外培训许可,其行为均符合《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情形。

经查实,小某灯托管中心及其他5家机构的行为已构成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考虑到6家机构在调查期间均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并全额退还所收费用,积极消除违法影响,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6家机构依法作出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这些变相培训常披着‘托管’‘辅导’的外衣,实则加重学生负担,扰乱市场秩序。”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丹西中队阮俊玮表示,此次6家机构集中通报处置,是“教育+执法”协同监管、联合执法的关键实践,更是对暑期违规培训的精准打击。本次暑期专项行动累计排查20余家机构,有效遏制了培训乱象反弹苗头。

下一步,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教育部门建立“日常巡查+线索快查”长效机制,针对“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新形态深化排查,坚持“发现一起、规范一起”,以常态化监管固“双减”成果,守护教育生态清朗。(昂旺旦珍)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