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要罚钱,当初就不贪这个方便了!”近日,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某运输公司的王师傅看着被自己亲手损毁的绿化带,懊悔不已。
王师傅是西周镇某施工单位的一名卡车司机,他车队里的几辆大卡车每天都要往工地运建材,每次进入工地都需行驶到汇川路尽头掉头,可汇川路尽头正在施工,路况坑洼不平。“这段路是断头路,路的尽头还在施工,路况比较差!”他和工友们一合计,趁夜用工具撬开了路边的绿化带,铺上水泥做了个临时道口。

没想到刚用了几天,执法人员就找上门来了。“绿化带是公共财产,哪能说改就改?”执法人员指着相关法规条文向王师傅耐心解释说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破坏绿化设施。王师傅改造绿化设施的行为未经任何审批,属于损坏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
“这不是简单的罚款问题。”执法中队负责人指着被损坏的绿化带说,“就像自家装修不能拆承重墙,所有公共绿化均受保护。”他透露,接下来将通过行业协会或商会发起“绿色厂区”倡议,建立“企业+村社+执法部门”沟通群组开展实时普法,并将绿化保护纳入企业综合评价,既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难题,又要守护好这些“城市绿肺”。
执法人员提醒:当看到损坏城市绿地或绿化设施的行为时,请立即向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拨打12345进行举报。(李俊辰 冯泽楠)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