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着养几只鸟调剂生活,却一不小心触犯法律,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查处一例非法捕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案,当事人对自己行为后悔不已。
今年7月,北仑大碶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北仑公安移交线索,一名男子因猎捕野生画眉鸟被该局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拘留,后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环节认为情节较轻不予刑事起诉,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流程,交由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行政处罚。

据了解,该男子在北仑大碶从事货运工作,大碶山地多,山中常有各种鸟类出没,男子因喜欢画眉鸟的叫声,便于2023年开始在沿329国道边的山中捕捉野生画眉鸟。该男子称,虽然依稀知道画眉鸟是国家保护动物,但觉得只是自己把它当宠物“养着玩”而不进行买卖,应该没啥问题,为此,他还购买了专门的捕鸟器、鸟笼以及播放画眉鸟叫声音频的录音机用于捕捉画眉鸟。公安机关在其住处起获画眉鸟4只,交由林场放生。
经公安机关委托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司法鉴定所鉴定,4只涉案画眉鸟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价值约每只5000元。男子对该鉴定结论表示认可。
画眉鸟在我国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画眉鸟,均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鉴于该男子系首次违法,未发现买卖、伤害画眉鸟行为,未达到量刑标准,故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最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按涉案动物价值3倍进行处罚,对男子处以罚款6万元。
据了解,自“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北仑区各部门强化执法联动,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此次案件中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件移交机制,由公安部门整合证据材料,将案件中涉及行政执法处罚的部分移交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案件处置闭环,给相关违法人员以震慑,从而保护了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顾焯惟 蒋煜明)
编辑:周洁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