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一定要帮帮我们,家里孩子读书需要生活费,还要交学杂费,真的很需要这笔工资。”近日,浙江省慈溪市新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接到群众反映后,帮助22名务工人员妥善处理讨薪事宜,守护劳动者的“钱袋子”。
一大早,22名员工来到新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反映他们今年年初应聘到某用工单位上班,但仅在2月份拿到了约1000元工资,后续一直未发剩余工资。执法人员对来访的22名员工逐一谈话,登记他们的考勤记录,汇总所涉及的工资金额,经调查,22名员工合计被拖欠工资约21.5万元。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会同劳保所工作人员前往用工单位与其负责人协商调解。同时,对用工单位负责人、生产线承包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并留存相关证据资料。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有支付意愿但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希望能够分期支付被拖欠工资。经双方商讨后决定,该用工单位负责人每隔10日到新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支付2万元左右工资,并在执法人员见证下,将钱发放至个人手中,确保每一位工人能够顺利拿到工资。
新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主动作为,时刻监督,在约定的拖欠工资支付日期前3天开始,执法人员会多次电话联系用工单位负责人、生产线承包人员,督促其按约定期限支付拖欠的工资,加强其支付意愿。
按照约定,该用工单位于5月6日支付了36460元工资,后又在5月20日支付20000元,5月30日支付16300元,6月12日支付21200元,截至目前,共计支付93960元。新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跟进付款进程,牢牢守护劳动者的“钱袋子”。如用工单位停止支付被拖欠工资,综执队将立案调查,帮工人讨回应得工资。(夏蓉儿)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