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由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红色法律资源交流机制学术研讨会在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举行。
研讨会现场
红色法律资源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创立的立法体系、司法实践及法律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历史渊源。本次研讨会旨在进一步深挖革命根据地红色法治文化,凝聚研究合力,推动红色法律资源的梳理和转化,为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力量。
研讨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30余位红色法治文化研究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红色法律资源与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这一主题,紧扣“人民司法”“政法传统”“司法传统”“具体法律制度”等方面展开研讨,深入交流红色法治文化的起源、传承发展以及对新时代法治发展的启示。
黑河学院图书馆馆长宁艳红(左)向新昌县捐赠梁柏台在苏联远东地区工作时期的历史资料
研讨会还开展了历史资料捐赠仪式,黑河学院图书馆馆长宁艳红向新昌县捐赠了梁柏台在苏联远东地区工作时期的历史资料,并详细介绍了梁柏台赴苏学习及在远东地区的工作经历。梁柏台1899年生于浙江新昌,曾起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建立起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被誉为人民司法的开拓者和奠基人。
“这批珍贵史料对下一步研究梁柏台的生平事迹及法治精神具有重要意义。”新昌县司法局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新昌县注重梁柏台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的梳理、研究和成果转化,不断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推动法治新昌建设。(陈凤仪)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