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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仑城区查处24处“毁绿种菜”

2024-04-16 14:35:05 来源:法治网 -标准+

法治网讯(范海钢 张街)城市绿化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景观、丰富居民生活等具有重要作用,保护城市绿化,是每个市民应尽的义务。尽管早有禁令,但仍有一部分居民私自破坏绿化带,将公共绿化带改为私家菜园,更有居民将菜种在了城市河道两侧。

为有效推进还绿于民,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联合园林部门教育与整治双管齐下,铲除城区24处毁绿菜地,并及时补植绿化,为绿化带再添“新衣”,恢复绿地原貌。

前期,执法人员进行大量宣讲工作并发放宣传单,耐心劝导“毁绿”居民,告知其“公地私用”的不良影响。同时,对于在执法人员进行劝导后仍不自行清除的菜地进行了集中清理,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执法人员介绍,《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损害城市绿地的行为,违者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需依法赔偿。在城区公共绿化带内种植蔬菜变“公”为“私”,不仅影响了城市整体美化效果,而且还影响了城市形象,河道种菜更是容易破坏绿化生态。河道两侧原本应该是绿化带,用于保护河岸土壤、减少水土流失,同时也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种菜会占用这些宝贵的绿化空间,导致河岸土壤裸露,增加水土流失的风险。此外,河道是城市排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排放和处理生活污水和雨水。种菜过程中可能使用的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也会对土壤和水源造成污染。直接排入河道,不仅会加重河道的水质污染,还可能影响下游水体的水质安全。 

下一步,执法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定期对城市绿化地进行细致排查,一旦发现有擅自占用或破坏绿化用地的情况,坚决予以取缔,实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应改尽改,能改速改”。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要爱护城市绿化,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