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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首例因装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被罚

2024-03-18 15:49:43 来源:法治网 -标准+

法治网讯(许藏之 赵依丹)“未经许可的施工可能导致工程质量无法得到有效监管,从而影响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擅自施工也可能会对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影响社会稳定和谐。”近日,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办理了划转事项调整后,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首案。

2023年7月,慈溪市浒山街道综合执法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该装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问题后,上报至慈溪市住建局和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进行现场取证,拍摄施工照片,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同时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办理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等有关审批手续。2024年2月4日,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相关线索移送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2月6日,宁波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在店铺装修过程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被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该公司系建设单位,装修地位于泰悦公寓商铺(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2300平方米,投资额超过200万,在施工前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浒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为由对当事人进行立案处罚,同时要求其停工整改。执法队员依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在办案过程中向当事人普及未经许可擅自施工的危害及相关法律规定。

“装修工程是一项高风险、高投入的工作,因室内装修产生的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为了保障装修施工的安全和房屋结构的稳定,限额以上工程包括装修项目都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施工。”慈溪市浒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姚毅表示,“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辖区巡查,严格排查未经批准施工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介入,保障施工安全合规。”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