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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象山:智慧监控赋能,让乱倒垃圾行为无处遁形

2024-02-05 15:01:39 来源:法治网 -标准+

法治网讯(范海钢 冯琼君)日前,浙江省象山县晓塘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智慧监控赋能,快速办理了一起乱倾倒垃圾案件。

监控发现违法行为画面

晓塘乡三井线山边经常会在一夜之间冒出许多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让人以为进了垃圾场,甚至还有人将这些垃圾一烧了之,严重影响了乡容乡貌,也潜藏着巨大的山林安全隐患。但因三井线连接石浦镇和晓塘乡,辐射范围较大,垃圾乱倒时间不确定,导致此处的乱倒垃圾问题成了乡村治理顽疾。针对这种情况,晓塘乡在三井线违法行为高发区域不仅设置了警示牌,还安装了6台监控并安排专人管控。

日前,晓塘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发现监控中有人骑着一辆电瓶三轮车正在现场乱倒垃圾,执法人员立即通过科技手段,截图保存了当事人的面部照片,在派出所的协助下,运用人脸识别技术确定了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和住址。与此同时,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查看进一步固定证据,并按照派出所提供的住址通过实地走访找到了当事人黄某。

执法队员对当事人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我家旧床没地方放了,我于是骑着电瓶三轮车,把床运到了山边,然后扔了下去,以为也没人知道。”黄某看到执法人员出示的监控视频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队员对黄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并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黄某将废旧床具清理后扔到附近的垃圾倾倒点处。经执法人员复查,黄某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根据《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在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外,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或者废旧物品的,由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的部门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根据情节轻重,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加工作坊、餐饮服务、废旧物品收集等经营者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遏制村庄区域垃圾乱倒之风,不在一朝一夕。随着科技不断发展,执法手段更加多元化,切莫因贪图一时省力,而心存侥幸。下一步,晓塘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紧紧依靠“大综合一体化”平台,通过人防和技防相结合,执法巡查和网格管理相联动,普法宣传和执法处罚相配套,严查快办“乱倾倒、随手抛”等违法行为,营造干净整洁的新春环境。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