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浙江慈溪:个人私运建筑垃圾,罚款14000元!

2024-01-16 15:10:26 来源:法治网 -标准+

法治网讯(许藏之 邵蕾)“上次路过这个山塘,看到晚上没人管,我存着侥幸心理,就想着把垃圾倒在这里,结果车子一开到这里就被你们查到了,我可真后悔啊!”徐某对自己存着侥幸心理、贪图小利的行为懊悔不已。

近日,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了一起个人未经审批运输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被予以罚款14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日,观海卫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在慈溪市观海卫镇杜岙村一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工地内,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满载建筑垃圾停在,执法队员当即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检查,该货车车上装载的建筑垃圾体积约20立方米,成分为渣土、碎石。驾驶员徐某现场提供了本人身份证和行驶证,但其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同日,执法人员经查询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获知,该重型自卸货车未在该平台上登记。徐某也交代了其装载的建筑垃圾均来自熟人因装修产生的碎石块。

执法队员对徐某涉嫌违法从事建筑垃圾道路运输的建筑垃圾产生地进行了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图示,拍摄了现场勘查照片。徐某的行为违反《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个人违法从事建筑垃圾道路运输。次日,徐某到慈溪市观海卫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受了调查处理。据了解,当事人受到罚款人民币14000元的行政处罚。

“我们将持续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一支队伍管执法基层力量整合,通过多部门联动多点发力,对辖区内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保持严管严控高压态势,进一步提升‘跨部门’协同作战能力,维护良好市容市貌。”慈溪市观海卫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介绍。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