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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奉化一村民焚烧秸秆引发大火被罚款

2024-01-08 15:15:27 来源:法治网 -标准+

法治网讯(胡昊 段凌云)1月6日13时50分,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巡查至金桥村金家堰时发现农田有滚滚浓烟冒出。现场,村民吴某神情焦急,面对逐渐增大的火势束手无策,队员们立刻组织灭火,很快将大火扑灭。

经现场勘验及调查询问,当事人吴某在田里焚烧清理出来的竹子杂草等废弃物时因风大引燃附近的抛秧盘造成较大火情。当事人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已构成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将对吴某处以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本想图省事,把田里清理出的杂草一烧了事,没想到引发大火。”说起事情经过,当事人吴某懊悔不已,并表示要吸取教训,不再焚烧秸秆,也会转告身边的家人朋友不要露天焚烧秸秆。

奉化区西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王寅捷表示,下一步,将落实各村、各片区责任人,加大宣传力度和巡查密度,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尤其是对屡教不改的现象重拳出击。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