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宁波北仑“大综合一体化”助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2024-01-04 15:04:57 来源:法治网 -标准+

法治网讯(范海钢 张街)消防车通道是生命通道,十万火急,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新年伊始,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太河盛景小区西门的消防通道上竟被人安装了4个金属桩,每根露出地面约30公分,万一有突发情况,消防车辆无法正常通行,造成不小的安全隐患。

经调查,原来小区红线范围内的车位由刘某负责经营,为了方便管理,不让其他车辆随意进出,刘某动起了消防通道的主意,在此处安装了金属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在确认情况后,刘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同时安排工人自行拆除金属桩。1月2日,执法人员对刘某进行了立案处罚。执法人员表示:“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任何人都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持其畅通无阻,这些金属桩的设置不仅违法,更是对生命的漠视。”

自“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浙江省已将包括占用、堵塞城市道路上的消防车通道等在内的六项消防救援事项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同时,北仑区新碶街道已实现“赋权下沉”,新碶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有效承接该事项的监管处罚。新碶执法队以全区冬季“大排查、大整治、大巡查”守护活动为契机,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高监管效能,以“一支队伍管执法”开展擅自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专项整治,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编辑:周洁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