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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切口 硬举措 大平安

10项平安建设标志性项目在宁波扎实推进

2024-01-03 14:49:31 来源:法治网 -标准+

法治网讯(范海钢 勇政华)“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改革发展基石,民生福祉所系。2023年8月,浙江省宁波市委、市政府印发了相关实施方案,其中,围绕平安建设确定了10项标志性项目和相关责任单位,涵盖抓深做实网格化管理、常态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基层应急处突体系、深化平安村社建设等多个方面。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补短板、堵漏洞、防风险、除隐患,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市委平安办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筑牢大平安底座 构建和谐稳定新格局”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10项标志性项目。各职能部门主动认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从“小切口”入手,解决平安建设中基层、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推动平安宁波建设向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更高质量迈进,为群众生活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目前,这10项标志性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1.燃气防爆管理,拧紧“安全阀” 筑牢“防爆网”

牵头单位:宁波市综合执法局

目标要求:构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加大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预防燃气事故发生,确保行业稳定。

阶段成果:完成管线更新改造138公里,超额完成省年度任务指标45%,投入超6000万元补贴“胶改金”改造,完成换改158万户,户内燃气事故同比下降75.9%,作为省级餐饮场所“瓶改管”试点,完成“瓶改管”190余户;开展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隐患2.4万余个,整改率98.9%;对400余家存在严重隐患的餐饮用户暂停供气,立案查处3100余家;发送安全用气短信100余万条,开展燃气知识培训14期,培训1900余人次;出台《城镇燃气用户入户安检工作指南(试行)》,强化燃气企业入户安检责任。

2.出租房安全治理,部门齐发力“忧居”变“优居”

牵头单位:宁波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目标要求:健全出租房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加大居住人数较多的出租房结构、消防、治安安全监管力度,防止出租房重大隐患事件发生。

阶段成果:开展出租房立法工作,《宁波市出租房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加大治安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办理涉及流动人口和居住房屋出租登记违法案件6400余件,刑事拘留270余人,行政处罚1800余人;加强出租房屋结构安全巡查,排查集中式出租项目1000余个,完成农房常态化网格巡查43.6万户次;出台指导意见,对居住出租房实行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排查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2.4万间,督改隐患2.6万处,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33万余个。

3.电瓶车有序停放和安全充电,疏堵结合除隐患 宣治共举防未“燃”

牵头单位:宁波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目标要求:车行道违法停放电瓶车行为得到有效治理,违停现象大幅度减少;对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定期检查,防止消防事故发生。

阶段成果:印发《宁波市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和安全充电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有序推进整治工作;牵头起草《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办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对电动自行车乱停放集中点位开展全面排查,警告1.8万起,查处2100余起,清拖2500余辆;开展共享电单车违停治理,完成宁波市区11万余辆共享单车备案;进一步优化完善城市停车资源,共规划和维护4.3万余个停车点位,105万余个可停车位;将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作为2024年市政府的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申报,多形式宣传充电安全相关内容。

4.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隐患整治,强化监管服务 助企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目标要求:部署实施“厂中厂”安全生产攻坚整治,建立底数、责任、隐患三张清单,建立健全流程管理体系,实现“厂中厂”生产安全事故和伤亡人数大幅下降。

阶段成果:在全国率先实施基础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工程,推动街镇应急所和消防站一体化建设;通过培训、演练、比武、竞赛等方式,分级分类开展200名基层干部、1000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专职网格员以及1万名重点企业安管员的能力提升;专题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整治,6600余家出租企业、2.4万余家承租企业逐家建立清单,实现应管尽纳;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990余起,淘汰不符合要求企业1300余家,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46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6300余家,行政拘留90余人;选派50名应急和消防业务骨干“点对点”赴基层开展现场指导,深层次解决突出问题。

5.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整治,游乐设施“大体检” 系好游客“安全带”

牵头单位: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目标要求: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两个责任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督促运营单位严格执行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合规管理基本要求;督促相关运营使用单位全面构建大型游乐设施双重预防机制。

阶段成果:27家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全部纳入常规监督检查计划,现场监督检查全覆盖;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大型游乐设施相关问题隐患37项,出具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问题隐患全部落实整改;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督促所有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按要求配置安全总监、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组织专题培训会,督促指导运营单位全面执行标准要求,形成合规化管理评价报告;组织召开全市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会议,完成一轮过山车大型游乐设施的全面排查。

6.娱乐场所安全隐患整治,查隐患促整改保安全 净化娱乐服务环境

牵头单位:宁波市文广旅游局

目标要求:对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阶段成果:先后召开部门协调会18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67个;对全市KTV等娱乐场所新装(或更换)人脸识别以及内部监控等设备7200余台,实现人脸识别联入公安机关、场所内监控全覆盖;出动2600余名执法人员,检查娱乐场所2000余家,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隐患600余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6起;通过整治,全市娱乐场所增补营业日志、从业人员名簿190余本,办理人员健康证3200余份,张贴“未成年人禁止入内”警示标识300余张;组织2023年第二次全市文旅市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暨平安文旅场所创建推进活动,150家企业代表参加相关演练和培训。

7.穿村(镇)公路交通事故防控,对症下药除顽疾 点段治理有成效

牵头单位:宁波市公安局

目标要求:推进村镇道路交通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系统提升“穿村而过”点段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阶段成果:2023年度完成事故多发点段治理、优化提升、规范完善696处,完成率139.3%,年度各项任务指标超额完成。对事故多发、治理成效不明显的重点镇街实施专家组驻点服务,帮助属地开展隐患“体检”;建立以村镇为主体的交通安全协同防范治理机制,推动普通公路沿线村社、企业共管共治;将《普通公路交通安全防护设计规范》提升为国内首个公路安全防护设计地方标准,全面应用到全市新改建国省县道的规划、设计环节;全面推进“隔封亮建透”样板路建设和省市县三级挂牌治理工作,提升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部全域治理水平;组织专项督导3轮66批次、下沉指导服务56批次、集中晾晒22次、通报督办30次,推动隐患精准高效治理。

8.水域溺亡防范,全覆盖宣传 无死角巡查 守护生命防线

牵头单位:宁波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

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体制机制,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巡逻劝导,全力遏制溺水事故发生;完成2023年全市民生实事项目“预防溺水事故防护工作”。

阶段成果:专门召开全市防溺水工作会议,专题部署防溺水工作;市县两级组织专项督查114次,下发提示函、督办单、工作通报57件;紧盯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宣传,累计进企业、进校园、进村入户开展宣传1.3万余次,受教群体超过165万人次,发送提醒短信50余万条;开展水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排查整治风险点位2500余处;新增智慧影像告警系统600余套、宣传救援“4件套”4100余套,建成户外游泳嬉水区26处;建立暑期巡逻劝导周排班制度,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的巡查看护和劝导制止,共劝阻野泳、野钓等人员1.8万余人次,成功救援落水者73人。

9.新型网络诈骗防范打击,打好反诈“组合拳” 护紧群众“钱袋子”

牵头单位:宁波市公安局

目标要求:2023年7月底完成涉网犯罪综合研判平台搭建,构建涉网案件初查反馈工作闭环,实现电诈案件精准串并;2023年11月底完成反诈全维智控平台群防共治协同模块应用升级,打击治理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2023年底,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数和损失金额得到有效遏制。

阶段成果:7家银行机构、4家运营商常态入驻,11家单位按需入驻市反诈中心,同步实现技侦、网安捆绑作战;部署各镇街开展“无诈”创建,建成标准化无诈村社(单位)400余个;对资金类预警对象采取30天保护性止付措施,资金类预警预后转账率下降至0.2%;一体推进“云剑”“钱潮”“断卡”“断流”等行动,对4800余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追赃返还2.2亿元;投入600余名警力接收从云南边境押回缅北果敢地区的诈骗窝点嫌疑人480余人;上线“两卡”风险核验平台,督促银行机构排查风险数据1600余万条,全市涉案银行卡总数同比下降25%;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加大涉诈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劝返力度,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劝返率达76.1%。

10.民宿(客栈)统筹监管,筑牢共治防线 守护“诗和远方”

牵头单位:宁波市文广旅游局

目标要求:对民宿(客栈)进行全面排查,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阶段成果:结合等级民宿(叶级客栈)创建评定工作,对81家民宿(客栈)进行民宿安全评查;派出检查组8批次15人次对列入等级民宿(叶级客栈)培育和复核名单的37家民宿(客栈)进行安全现场检查,发现并整改完成问题隐患30个;建立全市等级民宿(叶级客栈)日常安全巡查制度,市县联合组织日常安全巡查10余次,排查问题隐患50余个;加强民宿从业人员消防、食品安全及地质灾害处置等技能培训,组织开展民宿安全管理课程、安全应急演练等3批280余人次;依托行业协会和社区自治,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安全、守法经营。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