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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消防栓“救命水”,罚!

2023-12-05 15:25:52 来源: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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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网讯(韩春姣 韩小飞)消防栓中的消防用水是救火时的“救命水”,但在有些人眼中却成了可以随意使用的“公共水龙头”“免费水”。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贵驷中队就对一起未经许可擅自启用消防栓取水的行为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12月1日,贵驷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兴海北路时,发现路边的一个公共消防栓被打开了,旁边停放着一辆农用车,正在从公共消防栓中取水,队员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取水,并予以调查取证,同时,消防救援大队也将对该违章使用消防栓的行为进行处罚。经调查,当事人为图便利,私自使用消防栓取水,此行为属于未经批准擅自通过消防专用供水设施用水。该行为不仅会造成水资源浪费、管网压力下降、水压不足,还会导致紧急情况下消防栓无法正常使用,危及公共安全。

下一步,贵驷中队将依托“大综合一体化”平台加大巡查力度,除了加强日常和早、晚、夜间的巡查,还会将人迹稀少、位置偏远区域的消防栓作为重点巡查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整治行动。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