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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法治力量打造古城保护的台儿庄模式

2023-08-29 16:22:28 来源: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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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网讯(吴志刚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古城于2008年恢复重建,2013年全面建成,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国家文化遗产公园、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对促进枣庄文旅产业发展、带动城市转型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枣庄市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古城保护管理工作,坚持把法治贯穿古城保护管理工作的始终,创新探索出了一条运用法治力量推动古城保护管理的新路径。台儿庄古城也因此成为古城建设和保护的典范,获得“全国旅游市场秩序最佳景区”等荣誉称号,胡家大院被评为山东省文物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优秀案例。

以顶层设计为纲,夯实法治之基

为使法治融入古城的血脉,让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有法可依,2013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的颁布,为台儿庄古城规范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保障。2018年4月29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枣庄市实施 <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办法》,并于2021年12月31日进行了修订,古城保护管理的法规规章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为古城的保护与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法治指引,古城保护步入了法治化轨道。

加强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法治之能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台儿庄古城管委会创新建立了“3+4+3”的工作机制体制,以法治赋能台儿庄古城高质量发展。

建立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驻点联合办公机制,与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开展联合办公,做到业务信息共享,实现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全过程监管,有效解决了执法监管缺位问题。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与台儿庄区文化和旅游局等10个部门建立了执法监管协作机制,固定执法人员、固定执法时间、明确执法主体,推进联合执法实质化,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解决了执法扰民的问题。三是建立委托执法机制,将台儿庄古城城墙外区域内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依法委托给台儿庄区有关部门行使,加强对台儿庄古城功能配套区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解决了城外执法难的问题。

优化四种监管模式:一是优化行政审核。制定出台《台儿庄古城店铺装修验收管理规定》,对店铺装修设计申报、论证审核、规范施工、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服务,促进业态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古城整体风貌。二是优化联巡联检。将事后行政处罚向事前指导、事中监管、全过程服务转变,采用专项检查、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强对食品安全、物价、公共场所卫生、文化市场文物保护等领域的执法检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寓管理于服务,贯彻实施“不罚、轻罚”清单制度,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调研,畅通与商家沟通交流渠道,提高监管服务效能。四是优化法治宣传培训。把学法用法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在执法服务中开展普法宣传。根据古城商家经营范围分类、分批进行法治培训,增强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引导商家规范守法经营。

强化三个方面工作联动:一是部门联动,监管有力。市国安、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在台儿庄古城驻点办公,加强对消防安全、治安管理、旅游秩序等方面管理,有效维护游客权益,提升古城的美誉度。二是区域联动,齐抓共管。成立假日旅游环境保障指挥部,集中办公、信息协同、统一调度;台儿庄区直部门、镇街和村居共同行动,倡导本地市民让景于客,开展志愿服务,保障游客顺畅游览;台儿庄古城做好景区管理服务工作,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政企联动,凝聚合力。台儿庄古城旅游集团主动协助配合执法管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思想共识,共同维护台儿庄古城旅游秩序,保障景区运营安全。

以法治守护古城 ,书写新时代答卷

台儿庄古城管委会坚持依法依规、系统整体的保护理念,积极探索适应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的工作机制、标准规范、方法路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书写了新时代古城保护法治化新篇章。一是增强了执法协同性。3项工作机制的建立保证了台儿庄古城重点领域执法需要,有效整合执法资源,破解了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提升了监管效能。有关部门注重联动配合,在台儿庄保护管理中既各负其责又相互补位,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把更多的力量用在普法宣传、服务发展上,既降低了工作成本,又提升了监管效能。三是凝聚了社会共识。通过发挥普法志愿者作用、强化法治宣传等方式,吸引了更多商家、群众主动参与到古城保护工作中来,不断凝聚起全民保护古城的社会共识。

古城保护永远在路上,台儿庄古城管委会将继续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运用法治的力量服务保障台儿庄古城高质量发展。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