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讯(李勇 沈晓宁 林意然)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岚山湾塘区域随着岚山村、湾塘村整村搬迁稳步推进,出现大面积待平整的空地。由于利益驱使,该空地被擅自设置成建筑垃圾消纳场所。2月28日21时许,宁波市镇海区澥浦中队巡查发现在湾塘村拆迁区域有两辆轻型自卸货车准备倾倒建筑垃圾,现场已有两堆建筑垃圾和一部挖掘机,队员立即下车进行检查。
经现场询问,两辆车主表示他们听闻此处能处理建筑垃圾,便来此倾倒。现场挖机所有人沈某承认,所谓的“可倾倒场所”是他自己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因两辆轻型自卸货车司机未取得相关核准运输文件,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参照《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以及《建筑垃圾管理处罚事项裁量基准建议》的规定,将面临警告和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沈某在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以供给他人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参照《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以及《建筑垃圾管理处罚事项裁量基准建议》的规定,将面临警告和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案件当事人均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澥浦中队将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