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法治网专题>>尚权十六周年>>尚权资讯>>
宋立翔:查阅侦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的流程
发布时间:2022-12-27 17:14 星期二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2022年12月3日,第二届刑事辩护专业化论坛在线上举办,主题是“程序性辩护的实践展开与立法完善”。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与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国内十余家刑事专业律所共同参与。论坛通过尚权刑辩学院云课堂对外进行视频直播,在线实时收看达2.1万余人次。

与会30余名嘉宾围绕论坛主题,针对“程序性辩护的理论探讨”“非法证据、瑕疵证据排除之辩”“强制措施和羁押必要性之辩”“管辖与回避之辩”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和交流。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立翔在论坛上就查阅侦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的流程,结合经办案件中非法证据的排除过程,分享了观点和体会。

查阅侦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前的准备工作

查阅侦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查阅被告人的供述辩解、会见被告人、开展“三大检索”和硬件设施四个方面。

查阅方式分两种:如果案卷中有被告人的供述卷,可直接查阅;如果没有,需集齐被告人的所有讯问笔录逐一查阅,查阅过程中律师需要做笔记。

会见被告人的目的是与其核对不利供述是否系其作出的、是否系自愿,从而引导律师有重点地查阅同步录音录像。会见后需要展开两方面工作:第一,针对被告人所涉及的违法讯问行为做“三大检索”,挖掘辩护要点;第二,准备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在庭前会议上提交给法院。

开展“三大检索”的重要性: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本质上是一个演绎论证的过程,大前提是法律规定,小前提是根据同步录音录像显示的侦查人员行为之事实,大小前提之间形成涵射关系后,才能得出一个证据该不该被排除的结论。其中,需要对大前提进行法律解释,而开展法律、案例、文献检索就是帮助律师解释相关的法律规范。

文献检索很重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颁布新的司法解释后,通常会刊发法官或者检察官关于该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的文章,这些文章具有极高权威性,可以作为律师理解和解释法律的工具。

在查阅同步录音录像之前,律师还需要准备一些硬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移动电源、耳机等。

查阅侦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的技巧

查阅录音录像包括三项基本原则:第一,不放过任何一份侦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采用繁简结合的查阅方式;第二,重要的同步录音录像以30秒为间隔挑选观看,不重要的以10分钟为间隔即可;第三,对每份同步录音录像内容做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起止时间、讯问地点、被告人的行为、被告人供述等内容。

如何识别疲劳审讯?第一步,审查每一份同步录音录像的时间是否连续;第二步,在每一份同步录音录像时间连续的前提下,开展疲劳审讯审查工作;第三,审查讯问笔录显示时间之外侦查人员有无讯问行为;第四,审查讯问人员有无轮换。

如何识别笔录内容与同步录音录像有无实质性差别?第一步,判断每一份同步录音录像有无对应的讯问笔录;第二步,将对应讯问笔录的同步录音录像找出,注意听取内容做记录。

如何核查被告人有无核对讯问笔录?第一步,会见时先核实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视力、文化程度等;第二步,在审阅同步录音录像中,核实被告人所陈述的情况。(王颖)

责任编辑: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