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法治网专题>>尚权十六周年>>尚权资讯>>
张智勇:非法言词证据之辩——“排非”难的情况下如何有效排除虚假供述
发布时间:2022-12-16 19:23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2022年12月3日,第二届刑事辩护专业化论坛在线上举办,主题是“程序性辩护的实践展开与立法完善”。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与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国内十余家刑事专业律所共同参与。论坛通过尚权刑辩学院云课堂对外进行视频直播,在线实时收看达2.1万余人次。

与会30余名嘉宾围绕论坛主题,针对“程序性辩护的理论探讨”“非法证据、瑕疵证据排除之辩”“强制措施和羁押必要性之辩”“管辖与回避之辩”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和交流。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智勇在论坛上发言时表示,本单元的主题是非法证据、瑕疵证据排除的程序之辩。作为一个在一线办案的刑辩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一定要认真查阅、辨别非法证据以及瑕疵证据。程序辩护有时能起到影响案件走向与判决结果的作用,程序辩护非常重要。

实践证明,要想实现有效辩护,一般要从非法证据排除入手。但在排除非法证据时,往往会遇到“启动难”和“排除难”的问题。

从辩护的角度讲,非法证据排除的目的就是将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予以排除,不作为定案证据。那么,能否在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的前提下,达到与排除非法证据同样的目的和效果?是否可以考虑采用“曲线救国”的方式?张智勇分享了办理的一个黑社会犯罪案件,就实务中如何排除不利供述,分享感悟、思考和体会。

办理此案时,他通过调查取证、申请侦查人员出庭、在法庭上当庭对质以及辩护律师与当事人的配合,在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情况下,使侦查人员间接承认了一个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看出侦查人员的出庭表现明确了该份供述的情况,法院不应当作为定案依据予以采信。(王雪茹)

责任编辑: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