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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世军:取保候审与羁押必要性之辩
发布时间:2022-12-14 19:17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2022年12月3日,第二届刑事辩护专业化论坛在线上举办,主题是“程序性辩护的实践展开与立法完善”。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与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国内十余家刑事专业律所共同参与。论坛通过尚权刑辩学院云课堂对外进行视频直播,在线实时收看达2.1万余人次。

与会30余名嘉宾围绕论坛主题,针对“程序性辩护的理论探讨”“非法证据、瑕疵证据排除之辩”“强制措施和羁押必要性之辩”“管辖与回避之辩”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和交流。

江苏永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颜世军以M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为例,分享了对程序性辩护的认识和体会。他认为,程序性辩护既有理论支撑,又有实践证明,在整个律师辩护领域空间大、前途广。

颜世军在论坛上发言时表示,为当事人辩护也是为自己辩护,律师需要充分保障自己的权利和尊严,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辩护过程中诉讼程序的每个环节都可能出现有价值的辩点,作为专业的刑辩律师一定要善于捕捉这些辩点,审时度势,从而促成实现实体辩护的目的。该案如果只抓定性之辩很可能达不到预期的辩护效果,那就必须考虑从程序辩护入手,最终促进该案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随后,颜世军分析了Y某走私毒品案和C某非法经营案这两起案件,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都要注意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尤其是律师在进行程序性辩护中,要适时启动变更强制措施与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当事人一天没有获得自由,辩护律师就一天不能停止工作,辩护方案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颜世军认为,作为一个专业的刑辩律师,应具备“三敢”精神:

敢想。在程序性辩护中要敢想,大胆设想,小心求证,任何事情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

敢做。有了思路和想法必须要行动,不能只做“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必须要启动,要行动起来。

敢坚持。达不到预期效果,辩护工作绝不收工。嘉宾在论坛上分享的14个成功案例无不体现了辩护人的这三种精神。(崔珊珊)

责任编辑: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