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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恒:职务犯罪案件中程序性辩护的一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2-12-08 17:06 星期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2022年12月3日,第二届刑事辩护专业化论坛在线上举办,主题是“程序性辩护的实践展开与立法完善”。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与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国内十余家刑事专业律所共同参与。论坛通过尚权刑辩学院云课堂对外进行视频直播,在线实时收看达2.1万余人次。

与会30余名嘉宾围绕论坛主题,针对“程序性辩护的理论探讨”“非法证据、瑕疵证据排除之辩”“强制措施和羁押必要性之辩”“管辖与回避之辩”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和交流。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恒在论坛上分享对刑事案件程序之辩的学习心得,简要介绍职务犯罪案件的程序辩护特别是涉及管辖方面的内容。

对于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一方面,监察法律规范与刑事法律规范存在一些不同。另一方面,对于监察机关的法定职责,实践中可能会出现管辖交叉、管辖互涉等情形。特别是要准确理解监察法律规范确定的管辖原则及其规则,要考虑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人是否属于“依法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回答某个犯罪案件是否属于监察机关管辖这一问题,需要准确判断某一人员是否行使公权力以及行使何种公权力,这种公权力是否属于监察法规束的公权力的类型。客观而言,关于“公权力”范围的认识还存在一些有待厘清之处。

实践中,有些职务犯罪案件就是因程序性辩护的方式而取得效果。同时,职务犯罪案件法法衔接领域同样有值得关注的程序性辩护内容。

随后,赵恒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在监察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等方面的成果。

“再次感谢尚权律所的邀请!期待这样的系列论坛越办越好,成为刑事辩护的亮点品牌!”赵恒说。

责任编辑: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