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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峰:刑辩律师伦理形象及其建设
发布时间:2022-11-29 18:00 星期二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2022年11月6日,第十六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北京举办。论坛主题为“新时代刑事辩护:挑战与展望”,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与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联合主办,40余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界人士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交流观点、碰撞思想、提升认识,运用法治智慧掀起了一场“头脑风暴”。论坛采用“线下+线上”的形式进行,在线实时收看达4.5万余人次。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在论坛上发言时表示,刑事辩护律师有两个面相:一个是技能面相或者才能面相,还有一个就是道德面相或者叫伦理面相。只有才与德相结合,才是一个完整的刑事辩护律师的形象。他围绕“刑辩律师伦理形象及其建设”这一主题阐述了以下观点。

刑辩律师的伦理形象呈现出模糊和褒贬不一两个特点。

第一,模糊。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三个维护”一方面是法律规范,同时也是道德规范,要求律师在执业中遵循规则去行事。很多人正是因为对这“三个维护”所处的地位有不同的认识,导致出现了一些问题。

第二,褒贬不一。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刑辩律师的形象在不同的群体面前评价不同。从总体上看,有一些负面评价。

这些情况影响了律师地位和作用的发挥,对于行业的发展,无论是辩护制度还是辩护群体的健康成长也会形成一种制约因素。

那么,如何进行刑辩律师伦理建设?王兆峰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第一,以问题为导向,深化对律师辩护伦理的研究。作为一个法律共同体,建议在职业伦理建设过程中将多个业务领域深度打通、共济协同。

第二,要有组织地进行形象传播。作为律师群体,要把自己的形象切切实实管理好,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第三,优化法律规范和纪律规范。建议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优化调整,注意跟其他相关职业规范之间协同,做到有章可循。

最后,褒奖与惩戒。各级律协都有惩戒委,对于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违反了职业伦理规范的行为进行惩戒。同时,还要褒奖。对于在律师行业中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履职,涌现出的模范律师,要多表扬、多鼓励,弘扬正气使律师群体更重视伦理建设。除了律师自律,还要将自律和他律相结合,不断提升整个律师行业的道德水平和伦理形象。(崔珊珊)

责任编辑: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