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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下如何做好刑事辩护
发布时间:2022-11-17 16:41 星期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2022年11月6日,第十六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北京举办。论坛主题为“新时代刑事辩护:挑战与展望”,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与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联合主办,40余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界人士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交流观点、碰撞思想、提升认识,运用法治智慧掀起了一场“头脑风暴”。论坛采用“线下+线上”的形式进行,在线实时收看达4.5万余人次。

江苏尚学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志学在论坛上进行主题发言,他结合团队代理的相关案件,从辩护角度探讨了关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与刑事辩护工作的认识和体会。

“少捕慎诉慎押”是指对绝大多数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逮捕、羁押、追诉,即针对社会危害性小、社会危险性不高的轻罪案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羁押的不羁押。2021年,“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司法理念上升到刑事司法政策。两年来,在司法实践中不批捕或批捕后取保候审、不起诉案件逐渐增多。

专业刑辩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如何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陈志学根据办案经验,从以下三个维度阐述了怎样做好刑事辩护工作。

第一,律师在侦查阶段应尽可能了解案件客观事实,认真审查评估,准确把握案件的社会危险性条件。有时普通案件未必事实简单,作为辩护律师,需要第一时间厘清事实证据,深入研究相关问题。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落实。对于轻罪案件一般应体现从宽的政策要求,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辩护人要认真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量因素。

第二,律师要探寻符合“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关联要素。刑辩律师要从犯罪手段、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被害人是否有过错及过错程度等方面综合考量,准确评估社会危险性,依法提出法律意见。对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案件证据已经固定、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使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较重刑罚,也可以建议依法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这些都需要辩护律师认真分析,挖掘关联因素,并通过会见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刑事政策,让当事人作出理性决定。

第三,与公检法部门保持良好沟通,提出刑事政策与案件的契合点,为争取不批捕、不继续羁押、不起诉做准备。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轻罪案件占比越来越高。随着检察机关“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的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也深刻影响着我国刑事诉讼结构,控诉方式也有所变化。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学好用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是专业刑辩律师的责任。(赵正武)

责任编辑: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