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第十五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北京举行,主题为“刑事辩护高质量发展与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北京鑫兴(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海针对刑事辩护专业化、精细化的发展趋势,提出要研究新的犯罪形式、新的证据形式、新的诉讼程序规范。
陈文海表示,谈到刑事辩护工作的专业化发展,至少应该包括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和具体刑事辩护业务的专业化。工作实践中,两者互为依托,可以形成良性循环互动。律所总体专业化程度提高了,可以更好地带动律师个人业务水平的提高和业务发展;而律师个人专业技能的提高,则可以弥补律所发展的业务短板,促进律所整体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在新的形势下,刑事辩护工作的专业化发展,无论是律所的运转前行,还是律师个人业务的拓宽前进,刑事辩护专业化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显。
他指出,不同的刑事案件,其辩护要点和思路也有所不同,这种不同,恰恰是刑事辩护业务专业化的体现。从这一意义上讲,是否具有专业化的刑事辩护分工和能力,是成功开展刑事辩护的基础。此外,从刑事辩护业务发展的趋势看,实施精准的专业化分工,也是一种国际趋势。基于上述原因,刑事辩护工作的精细化、专业化,是大势所趋。
“为此,在开展刑事辩护工作的专业化过程中,应当着重围绕几个方面进行前瞻,做到预有准备。”陈文海说,“一是注重研究新的犯罪形式、新的犯罪手段、新的犯罪标准,掌握辩护工作主动。二是注重研究新的证据形式、新的证据要求、新的证据收集方法等,创造性地进行法庭质证。三是注重研究新的诉讼程序、新的诉讼规范、新的诉讼热点。”
“律师刑事辩护的专业化、精细化程度,直接决定和影响着整个律所的专业化发展程度。因此,要严格遵循‘木桶理论’,在注重做好专业分工及合作的同时,注意培养不同罪行和类别的刑事辩护专门人才,让精英律师释放出强大的辩护能量,杜绝和减少律所刑事辩护工作中的欠缺和短板。”陈文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