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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轶:律师在企业刑事合规中的角色与业务模式
发布时间:2021-11-10 16:34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近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第十五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北京举行,主题为“刑事辩护高质量发展与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在“企业刑事合规的理论和实践”主题发言环节,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韩轶指出,企业合规已经逐渐成为企业风险内控机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

韩轶认为,企业高管应当重视刑事合规,企业员工也要积极参与到合规当中去。不合规可能引起的风险是颠覆性的,即便企业经营的再好,一旦出现了刑事风险并被追责,企业可能会走向破产。未来,企业竞争不仅仅是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竞争,也是企业法律风险管控能力的竞争。

韩轶指出,对于刑事合规的研究,应当基于刑事一体化的思考,既有刑事实体法的问题,也有犯罪学的问题,同时还要结合刑事程序法的相关规定,例如刑事合规不起诉,实际上就是涉及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犯罪学角度来说,犯罪学研究不仅关注现状,还有对犯罪原因的剖析,即追溯形成犯罪的原因。在刑事合规触及到的刑事程序法方面,检察机关探索推行的合规不起诉,就涉及到刑事程序法的一些相关规定。

“律师应当着重思考如何使刑事合规成为被市场、被客户认可的高端法律服务产品。对于一些大型企业,法律服务团队中应当配备有刑事专业背景的律师。”韩轶表示,不同性质的企业风险点不一样,有普遍共性的一面,也有个性化的差异。律师可以提炼归纳刑事合规风险的共性,也要有针对性地剖析与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特殊性的刑事风险点。

韩轶认为,近几年来,我国对律师合规业务的关注产生了新的变化。一方面,企业合规逐渐成为企业风险内控机制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在外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企业才能建立全面的、高质效的合规体系,这也成为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要素。另一方面,合规业务从仅关注民商事领域的合规向关注刑事合规发展。刑事风险依然可能成为企业合规风险的一个关键领域,对于它的重要性和“多因一果”的特点,律师要有敏感性和洞察力。

韩轶强调,对企业来说,稳定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这两个方面应当兼得。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和高管认识到预防胜于补救,合规业务因此兴起,并被提上议事日程。企业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主体,主要应承担两方面责任:一方面是从事生产服务经营职责,创造社会财富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是经营人员和经营范围内的社会管理职责,要确保社会整体秩序的稳定。刑事合规旨在阻止产生新的犯罪风险,一个良好的刑事合规制度的建构有利于体现企业的价值。生产经营与风险防控应当并行。此外,企业建立合规制度能够强化企业预防犯罪的责任感,也能够增强对企业人员和经营业务中可能出现的犯罪的预防,从而积极分担社会责任。

“律师在刑事合规中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提供合规咨询报告和专项服务,建立合规文化。因此,律师刑事合规业务应当是高度专业化的服务,需要根据目标企业制定具体合规计划,需要熟悉相关领域的法律专门人才。因此,律师事务所在推动刑事合规业务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建立专业化团队,以满足不同企业客户的需求。”韩轶说。

责任编辑: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