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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宇鹏:坚守梦想情怀 求索刑辩之路
发布时间:2021-11-02 09:30 星期二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采访嘉宾:张宇鹏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融犯罪辩护部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记者:张律师,您好!

张宇鹏:您好!

记者:当时为什么您会选择加入尚权律师事务所呢?

张宇鹏:2008年,我在尚权做实习律师,2009年实习期结束,拿到了律师执业证。在这之后的几年里,我办了很多案件,使我越来越认识到自己非常喜爱办理刑事案件,喜欢刑事辩护工作。2014年之后,我就把刑事辩护作为自己的发展方向,一直坚持到了今天。

记者:多年来,尚权一直坚持专门做刑事辩护业务案件,对于诸如民事诉讼等案件只能婉拒,对此您怎么看?

张宇鹏: 2006年,在尚权成立之初就已经确立了只办理刑事案件的这个宗旨。如今,律师行业的发展越分越细,所以走专业化道路是必然之路。2006年,尚权就做出只做刑事案件这个选择是需要巨大的勇气的,这也证实了创始人张青松律师的高瞻远瞩。尚权能走到今天,跟它坚持走专业化道路的宗旨密不可分,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说是如此,对于律师个人同样如此。

记者:在您看来,刑事辩护的价值是什么?

张宇鹏:刑事律师是在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在辩护工作中提供律师应有的法律服务。

记者: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与尚权联合发起了“尚权蒙冤者援助计划”,对此您是如何看待的?

张宇鹏:“蒙冤者援助计划”是2014年设立的,这个项目主要就是帮助那些被判处重刑,案件本身又可能存在某些问题,而当事人没有经济能力去聘请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应当说,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天然就应该具备这样一种使命,用专业法律知识去为社会公众提供帮助,而“蒙冤者援助计划”正是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

记者:为当事人提供有效辩护,应当是每一位辩护人在办案过程中的努力方向。那么,您是如何理解“有效辩护”这个词的?

张宇鹏:有效辩护不能唯结果论,本质上讲,有效辩护指的是辩护律师在辩护过程当中,有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的权利。在我看来,只要辩护律师在他的辩护过程当中尽职尽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并且辩护律师办案过程中,辩护权利没有受到侵害。达到这两点,就可以说这个案件的辩护是有效辩护。

记者:您认为尚权律师最可贵的品质是什么?

张宇鹏:尚权人最可贵的品质就是在尚权成立之初,就确定了只办理刑事案件的宗旨,并且坚持十几年如一日地走了下来。刑事业务是一个传统业务,相比较其他业务而言,往往需要律师付出更多的努力,承担更多的风险。尚权之所以能在坚持这条道路走下来,是因为尚权人热爱刑事辩护、坚持刑事辩护的情怀。

记者:您对青年律师有什么建议?

张宇鹏:青年律师刚刚踏足律师这个行业,要去多看、多想、多了解律师这个行业,看看哪一种业务更适合自己,并且把这类业务作为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选择并把它坚持下去,要走专业化的发展道路。

责任编辑: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