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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永忠:刑辩律师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发布时间:2021-10-27 17:56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10月24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尚权所”)联合主办的“第十五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北京举行,主题为“刑事辩护高质量发展与法律援助制度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首席专家、教授顾永忠对于新形势下刑事辩护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作主题发言。

“今年以来,从立法、司法等多个方面都对刑事辩护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顾永忠指出,今年年初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涉及到刑事辩护的内容很多,为律师辩护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依据。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对全国人民、对法律援助、对辩护律师来说都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10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暨有关文件征求意见研讨会召开。从今年4月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第二期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改革试点,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从2017年开始,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达到了66%。

顾永忠说:“在这些形势变化面前,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但是机遇大于挑战!”那么,刑辩律师如何抓住机遇、面对挑战呢?对此,他提出了“五并”建议。

在辩护诉讼阶段,对于审前辩护与庭审辩护同样重视。律师辩护一定要转变观念、充实技能,不要只认为辩护就是庭审辩护,要重视审前辩护。

在辩护内容的确定上,要无罪辩护与有罪辩护并存。我们要调整观念,调整辩护的技能和方法,不仅可以提出无罪辩护,还要善于进行有罪辩护。

在律师辩护权的来源上,要委托辩护与法律援助辩护并肩。辩护律师不仅要办理委托案件,还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勇于承担起这份社会责任。

在辩护方法上,要对抗辩护与协商辩护并列。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律师辩护提供了空间和依据,律师要努力把这部分案件也办出名堂、办出成效。

在辩护工作的拓展上,要把诉讼中的辩护与诉讼前的合规预防并进。刑事辩护律师要在诉讼还没有发生之前对一些企业提供合规帮助,不要等到诉讼中再给企业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