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红旗 通讯员 刘潮杰 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将人民调解机制引入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全过程,形成检调对接工作合力,把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实现“事心双解和为贵”,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
在办案实践中,淅川县检察院根据案件类型、调解难度等因素,邀请人民调解员作为中立第三方参与刑事和解。在调解出现难题时,人民调解员及时与办案检察官沟通,双方分析矛盾点、研究调解办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村(居)干部、律师等参与公开听证,全过程见证、监督调解工作,通过摆明案件事实证据、详细阐述法律依据等做法,引导当事人消弭对立情绪、依法表达诉求。与此同时,当发现被害人难以通过调解赔偿、补偿解决生活困难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涉案当事人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