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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第四届刑事辩护高峰论坛暨南海刑事辩护论坛召开

2023-06-12 10:24:2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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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颖

5月27日,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主办的“西北政法大学第四届刑事辩护高峰论坛暨南海刑事辩护论坛”在海南省三亚市举行,来自全国多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司法实务界、律师界代表等200余人参加论坛。

论坛开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冯卫国主持,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致欢迎辞。范九利对各位嘉宾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西北政法大学的发展历史、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取得的一系列成果,期待与会嘉宾就本次论坛主题发表真知灼见。该校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名誉院长田文昌、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晓东、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魏艳昭致开幕辞。接着,论坛举行了2021年度十大无罪典型案例颁奖仪式。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认为,中国式司法现代化对刑事辩护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律师开展刑辩工作要把握我国司法机关的发展规律与诉讼模型的转型规律。要坚持“四个自信”,认识到当前我国犯罪生态的结构变化,加强刑辩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加强诉讼原理的专业化学习。

田文昌强调了二审开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剖析了律师行业的现状和问题,指出职业规范、职业技能和律所管理需要制定规范、专业化技能培训和科学化管理。最后,他呼吁大家要多关注律师行业,共同推动律师行业发展行稳致远。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张栋认为,控辩协商是一个大概念,贯穿于刑事诉讼各个阶段。取保候审中的辩护与审判阶段的辩护就存在很大不同,如何发挥律师在强制措施阶段的辩护作用是值得关注的一个新方向。

浙江大学教授胡铭认为,刑辩律师是富有挑战性、彰显法治精神的法律职业,要转变观念,顺应轻罪治理的发展趋势,促进刑事辩护控辩共同参与治理。要努力提高办案质效,构建良性互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宏耀分别从轻刑化的趋势,程序方面的趋势,律师队伍年轻化、高学历的趋势等四个方面分析了刑事司法制度与刑事辩护的新趋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员董坤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刑事辩护的影响分析了审前阶段律师介入的典型问题。吉林大学教授谢登科主张将刑事合规和传统刑事辩护业务、协商性司法、具体案件类型结合起来开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陈实立足庭审实质化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及监察体制改革,分别对对抗式辩护、协商式辩护及妥协式辩护进行了探讨。北京尚权(西宁)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立足我国刑事辩护发展现状,对刑辩律师提出四点要求。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汪少鹏立足二审开庭实质化和涉黑犯罪的辩护问题,提出涉黑案件刑事辩护的有益建议。

《法学杂志》副主编程绍燕结合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辩护的法条规定,探讨辩护权的权力基础及其重要性。山东科技大学副教授李贵扬从刑事司法改革概念的理解和刑事辩护领域的发展两个方面探讨刑事辩护制度的现代化内涵及发展走向。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步洋洋分享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企业刑事合规制度中刑事辩护的新发展和新挑战。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文斌从认罪认罚的时间点、证据点、程序点与争议点,认罪认罚中的控辩协商问题等三个方面分享了辩护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开展工作的思路。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常铮探讨了刑事辩护律师面对新发展、新挑战的应对建议。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潘金贵认为,刑事法律的修改可以推动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加强对辩护律师的权利保障、促进司法工作的开展。北京大学研究员吴洪淇梳理了刑事法律修改的实体上轻罪化、行政犯的增多趋势、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增多趋势三个方面内容。山东大学教授冯俊伟谈论了涉外证据在审查运用中应当采用何种标准。北京京门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明勇提出,刑辩律师和刑事法学学者应当关注从“家丑不可外扬”到主动要求公开审理、开放旁听、庭审直播等四个现象。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兴泉认为,法律的修正应当有益于司法,也有益于定罪量刑,更有利于刑事辩护。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春雨分享了业务拓展的多元化、业务方向的多元化、团队组建的多元化、辩护方式的多元化四点辩护形态。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对于重罪、多罪名同时指控的对抗性特别强的辩护案件表达了看法。内蒙古守正律师事务所主任曹春风从刑事犯罪变化的现状和趋势、辩护业态的现状和趋势、辩护形态的现状与趋势三个方面进行分享。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迎龙针对轻罪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语境下,是否存在自愿性的问题进行了与谈。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程衍就协商性辩护的新样态进行了发言。西安财经大学副教授王景龙对认罪认罚案件中认罪是否具有自愿性和刑事辩护全覆盖分享了观点。西北政法大学讲师邹帆针对从刑事实体法的修正谈争议问题对刑事辩护工作的影响、刑事合规对于刑事辩护工作的影响和促进两个方面谈体会。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教授门金玲认为,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刑事政策可以作为律师解释法律规范的根据。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闫召华表示,我国刑事司法政策越来越强调司法为民、犯罪治理和社会治理以及宽缓平和。吉林大学副教授贾志强认为,当前刑事司法政策具有重心前移,关注审前程序,以及回归司法规律、强调人权保障的特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辩研究院副院长娄秋琴认为,刑事司法政策原则上不能进行突破,但在方法上可以进行部分优化。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朱海斌认为,刑事司法政策的灵活运用及掌握是律师做好刑事辩护的基本技能。北京世航律师事务所主任韩哲认为,刑事二审开庭辩护较之于一审辩护存在的三个理念分别是全方位纠错的理念、重点突出有效辩护的理念和对抗与协商相互结合的理念。

中国政法大学讲师鲍文强剖析了辩护律师能否担任自己委托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和取保候审中适用电子手环的正当性两个问题。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晓凤分享了海南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实践情况。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崔鸿飞从刑事辩护的想象力和节奏感表达了两点看法。上海靖予霖(三亚)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晨皓分析了刑辩能力难以突破的根源和关键因素,认为刑辩律师要与时俱进,积极拥抱科技的进步和发展。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宏良阐释了刑事司法政策的内涵与外延。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武维宇从司法实践角度,对控辩平等与羁押率提出了新的理解视角。

编辑: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