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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刑事审判职能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访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陈学勇

2023-03-13 12:02:1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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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颖

□ 本报见习记者 胡建霞

依法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中之重,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2022年,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凝聚协同治理合力,推动实现金融领域良法善治,擘画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新蓝图。”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陈学勇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三箭齐发”呵护“夕阳红”

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是“家事”,也是“国事”。2022年4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等12家单位在全国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陈学勇说:“人民法院坚持从严惩处总基调,依法打击、宣传教育、整治规范‘三箭齐发’。”

最高法会同最高检、公安部制定《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全国法院制定涉养老诈骗案件审判执行等工作指引文件120余份,推动完善监管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多举措开展反诈防骗宣传工作,提升老年人防诈“免疫力”。

“专项行动中,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养老诈骗刑事案件1645起4523人,重刑率达26.26%,执行养老诈骗案件财产31.9亿元,驱散养老诈骗阴霾,织密反诈防护网,守护最美‘夕阳红’。”陈学勇说。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永远在路上。陈学勇表示,最高法将坚持审判执行工作“稳、准、狠”总要求不动摇,把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长期稳定相结合,深化养老领域相关行业治理,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挤压犯罪分子“行骗空间”,防范其“死灰复燃”。

向非法集资亮剑攻坚

“有的犯罪分子以合法公司作掩护,打着‘金融创新’‘经济新业态’‘互联网金融’等旗号,以高息借款、投资理财等名义进行集资,‘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案件多发,犯罪手段隐蔽性、迷惑性、欺骗性更强。”陈学勇说。

近年来,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持续高位运行,大要案高发频发,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集资参与人众多,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打出“惩治犯罪+追赃挽损”组合拳,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2018年至2022年,全国法院审结非法集资一审刑事案件5.6万件10.5万人。

“追赃挽损是集资参与人最关心的问题,也是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特别是跨区域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焦点难点问题。”陈学勇坦言。为更好地解决该问题,“两高一部”先后出台非法集资司法解释、业务指导文件,进一步明确涉案财物追缴范围、处置方式及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查处、执行和清退力度,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

“下一步,最高法将推动探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参加、社会力量参与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综合治理体系,统筹做好案件审判、资产处置和社会维稳工作,尽最大努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陈学勇说。

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基石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违法犯罪时有发生,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依法严惩证券、期货犯罪,有效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陈学勇说。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最高法狠抓机制建设,会同最高检先后制定出台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定罪量刑标准,统一司法裁判尺度,确保打击有力、惩治高效。

2020年12月,最高法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设立8家“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集中管辖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体制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不断提高执法司法效能和办案专业化水平。

2018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审刑事案件共173件374人,依法审理了一批重大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金融犯罪,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陈学勇说。

编辑: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