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 杨勤煊
近日,湖南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优势,为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秦明兰,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忠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高院院领导董岚主持会议。省司法厅副厅长雷震宇,省高院院领导李知文出席会议。省人大代表宋天翔、省政协委员刘岳、省高院特约监督员陈林受邀出席。

图为会场。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省委坚强领导、最高法和司法部有力指导下,全省各级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及上级部署要求,履职尽责、协同联动、扎实作为,高质量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管理、履职、保障等各项工作,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广泛性、代表性持续增强;工作机制更加健全,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持续提升;履职效能不断释放,参审能力、治理成效持续提高。部分集体和个人受到最高法、司法部联合通报表扬,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朱玉要求,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国、全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均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等作出明确部署。深入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上来,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共同推动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朱玉强调,全省法院要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从坚持党的领导、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优越性的高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助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推进公正司法、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南、法治湖南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把依法正确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到实处。要锚定更高标准,加快推进释放人民陪审员制度效能。把好准入关口,做好抽选工作,规范开展任免,加强动态调整,协同提升选任工作效能;强化广泛均衡参审,保障实质参审,深化拓展职能作用,切实提升参审履职效能;加强业务培训,用好考核激励,做实履职保障,注重科技赋能,精准提升服务管理效能,推动人民陪审员更好履职、发挥作用。要强化协同联动,着力凝聚人民陪审员工作强大合力。进一步强化系统思维,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纳入法院工作全局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健全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宣传引导,多角度讲好人民陪审员履职故事,凝心聚力推进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高质量发展。

图为会场。
秦明兰强调,要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价值,提高政治站位,坚守正确政治方向,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始终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转化为可感知的司法实践。要立足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在“选得准”“用得好”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发挥制度优势、释放治理效能。要加大履职保障力度,延伸参审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协同联动机制。
李忠强调,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准确把握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人民陪审员制度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提升司法公信力、弘扬法治精神的关键举措,要站在时代和全局的高度,深刻理解其中的重大意义,并将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要聚焦主责、强化担当,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严把政治关,确保队伍纯洁可靠;突出代表性,确保群众广泛参与;注重法治素养,确保参审实质有效,选任一支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具有广泛性、代表性的人民陪审员队伍。要凝聚合力,协调联动,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效能。完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选任与使用环节无缝对接;提升队伍管理效能,夯实履职保障基础;深化制度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图为现场交流发言。
会上,宣读了对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工作成绩突出的人民陪审员予以表扬的通报,4个集体和2名人民陪审员代表作现场交流发言。
湖南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省高院、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省高院离退休干部代表、各中院院长和各市州司法局局长及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以及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代表和优秀人民陪审员代表参加会议。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