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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化法院发挥司法职能筑牢生态防线

2025-09-17 09:40:05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关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实习生 涂健舒

□ 本报通讯员 曾菊花 范文琦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地处武夷山脉中南段东麓,是闽江、赣江、汀江的发源地,有牙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亩蓄积量居世界之冠的古杉木王群。近年来,宁化县人民法院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守护“三江”源头生态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凝聚流域治理合力

生态保护并非孤军奋战,需要多方协同、齐心协力。为更好推进长江(赣江)、韩江(汀江)和闽江流域治理工作,宁化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形成保护合力。

4月15日,宁化法院主办了“‘三江’源头流域(宁化段)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暨行政执法专项培训”,宁化县河长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司法局以及各乡镇的执法大队负责人等参加培训。

培训中,宁化法院通过实际案例,分享实用操作方法,让执法人员深刻认识到合理行使裁量权的重要性;宁化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行政处罚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并给出改进建议;其他执法职能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就做好“三江”源头流域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展开交流。

“这次培训为更好履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职责提供了有力支持。”培训主讲人、宁化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赖征源说,“加强生态执法与生态司法的有效衔接,不仅能精准解决问题,还能有效提高生态执法水平及效能。”

此外,宁化法院还与县河长办共同出台《关于司法保障“河长制”“水岸共治”的十五条意见》,在县河长办设立法官工作室,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流域的保护力度。

推进恢复性司法

“此山一无毛、二无皮、三无肉,只剩下光骨头。”这是宁化县西部乡镇曾流传的一句顺口溜,形象地描绘了当地土壤流失强度高、治理难的状况。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宁化法院与县林业局、水土保持中心在石壁镇江家村水土流失重点区建立了1350亩生态司法管护点,通过种植油茶林的方式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帮助村民提高收入。

随着治理效果凸显,当地村民主动要求将自留山、集体林地等纳入管理,促使管护点面积扩展至2435亩。

近年来,宁化法院还综合运用购买碳汇与复绿补种两种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助力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

“相较于复绿补种,购买碳汇可以快速实现替代性修复目标。不仅解决了复绿补种执行难的问题,还让‘绿水青山’通过碳汇交易变成‘金山银山’。”赖征源说。2023年至今,宁化法院已对审理的失火罪、滥伐林木罪等7起案件通过认购完成生态修复,累计交易碳汇1092.886吨。

在宁化法院与县林业局的共同推动下,宁化县出台《碳汇公益补偿实施意见》,明确在破坏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可以主动向司法机关提出碳汇公益补偿申请,司法机关将其作为从宽量刑的情节予以考量,为生态修复提供了新路径。

厚植生态保护意识

“没想到一个小火苗在风一吹之后就烧毁了整片森林……”6月5日,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宁化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在案发地审理了一起失火罪案件,通过以案释法增强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如何让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有趣,让群众更容易接受领悟?除了巡回审判,宁化法院还利用特殊时间节点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普法活动,将生态保护法律知识制作成宣传手册,在各乡镇集市发放,用乡音土话讲解,解答群众疑惑。

此外,宁化法院还与学校共同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将审理的相关生态案例制作成微文,将巡回审理的生态案件拍摄剪辑成宣传视频,在新媒体平台发布,让更多的群众主动参与到生态保护中来。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