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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网评:扎实推动宪法监督工作跃上新台阶

2024-03-12 14:58:44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网特约评论员 焦洪昌

2024年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其中提到“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宪法监督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也是它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这关乎国家法治的统一与宪法的威严。进入新时代,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已成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宪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

所谓合宪性审查,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是否符合宪法进行的审查。即:在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政策形成之前、执行之中、实施之后,对涉及宪法有关规定如何理解、如何适用的问题,进行宪法判断,提出相关建议。

备案审查是国家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审查。为确保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合宪合法,有关机关在制定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后,应当依法定期限和程序报法定机关备案,由接受备案的机关对其进行合宪合法性审查。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违法必究,对报送备案的1753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2878件审查建议逐一研究,督促制定机关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260多件。

合宪性审查与备案审查,是一项富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其时效性是人民最为关心的。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基本原则、备案和审查范围、审查方式和工作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促进了备案审查工作的常态化与制度化。

我们欣喜地看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建成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流程数字化;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加强审查中的调研论证和意见中的说法说理;对地方人大常委会进行案例指导和案例交流;持续推动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

常言道,一百次宣传,也不如一次对不符合宪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纠正,更能激发民众对宪法的关心、关注。合宪法性审查与备案审查像一把利器,成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务院参事)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