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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河湿地·流域司法保护”调研,共建湿地生态保护“朋友圈”

2022-10-01 10:59:53 来源:武汉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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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8日,为迎接湖北武汉即将举行的《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多家司法、行政机关及公益组织、律师、学者代表齐聚荆门漳河国家湿地公园,参加由武汉海事法院、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联合举办的“漳河湿地·流域司法保护”调研活动,共商漳河湿地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良策,为推动形成长江大保护“朋友圈”凝心聚力。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震致辞,他对前来参会的各位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荆门两级法院近年来在加强司法联动、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建设、加强重点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水平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希望大家能够齐心协力,共同守护好“一库一江”的常治长效,共建良好的生态环境。漳河工程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永兵介绍了漳河湿地保护的基本情况,他表示通过加强水利普法宣传、提高水法意识和环保意识,开展岸线整治和生态修复、美化绿化环境,构建漳河水库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加大水政监察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推进划界确权工作、夯实管理基础等五大举措,切实保护了漳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规划部部长、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教授高利红以“湿地保护的中国路径”为题进行了主旨发言,从湿地保护的时代转向、《湿地公约》的核心要旨、未来湿地保护的中国路径三个方面,系统阐述了湿地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及其意见建议,倡议通过各方合作,共同推动湿地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为实现湿地可持续利用探索更多的中国经验。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王利民发言,该基金会长期聚焦于长江旗舰物种及其生态系统保护、帮助长江流域退捕渔民寻找新的替代生计、应对气候变化与绿色发展等方面进行议题倡导与政策研究,希望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将在湖北武汉举行为契机,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湿地保护工作。



本次调研活动由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裴缜主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全国律协环境资源委员会等单位或组织的代表先后就如何推进湿地保护工作进行交流发言。裴缜强调,湖北江河渠网密布、湖泊库塘众多,素有“千湖之省”的美誉,湿地资源较为丰富,湿地保护意义重大。近年来,由于湿地保护情况复杂、问题多样,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应当成为各方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随着《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将在湖北武汉举行,各方要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积极探索湿地保护的中国发展路径,在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并通过不断强化各方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湿地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会后,参会代表集中签署《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环境司法倡议书》,共同倡议: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并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坚持推进构建环境司法与行政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湿地保护的环境司法能动作用,注重修复性司法在湿地保护中的合理运用,强化系统治理在湿地保护中的功能,进一步加强湿地环境司法保护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调研、交流、协作,共同打造湿地保护环境司法特色品牌。随后,参会代表赴漳河湿地进行实地调研。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及全国律协环境资源委员会等相关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本次调研活动。


编辑:张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