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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和处理法治建设四大关系

2022-07-06 13:48:30 来源:瞭望 2022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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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

➤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这就是我们说的改革和法治是两个轮子的含义

➤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中国共产党能不能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能不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能不能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关键一条就是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同向发力,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文 | 张文显 图 | 庞兴雷摄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立场、观点和方法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察、认识和处理法治建设的重大关系。2022年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章指出“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等重要会议和场合,习近平总书记对这四对重大关系作出了精辟论述,既阐发了法治的基本原理,又厘清了许多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体现出鲜明的政治立场、法治信念和深邃的辩证思维、系统思维,丰富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实践内涵,深化和创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

有什么样的政治就有什么样的法治

政治和法治的关系是关乎法治建设正确方向的根本问题,是法治理论的核心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循政治和法治的辩证逻辑,深刻揭示了政治和法治的内在联系以及政治对法治的决定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载于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一文中指出:“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这三个理论命题深刻揭示出政治理论、政治逻辑、政治立场与法治有内在联系,对法治具有根深蒂固的影响。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政治就有什么样的法治。

政治和法治的关系集中体现为党和法的关系。在同一篇文章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法的关系是政治和法治关系的集中反映。”“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

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实行政党政治,政党是政治力量的代表,国家政权掌握在执政党手中并由执政党运作。执政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政策深刻影响着法律制度、法治体系及其运行。所以,政治和法治的关系在现实中集中体现为党和法的关系。

在我国,党和法的关系是一致的、辩证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在发表于《求是》2015年第1期的《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文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

在处理党和法的关系时,还必须正确把握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载于《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一文中指出:“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

习近平总书记以锐敏的洞察力,旗帜鲜明地指出党和法的关系不能被归结为“党大还是法大”这个虚幻的悖论。在发表于《求是》2021年第5期的《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文中,他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

在法治下推进改革 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改革和法治有着必然联系。在《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历史上的历次变法,都是改革和法治紧密结合,变旧法、立新法,从战国时期商鞅变法、宋代王安石变法到明代张居正变法,莫不如此。”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揭示出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形势下改革和法治的内在关系,为保证改革的合法性与法治的现代性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

在发表2015年新年贺词时,习近平主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在《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他指出:“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这就是我们说的改革和法治是两个轮子的含义。”

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就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做到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增强改革的执行力、穿透力。

要始终坚持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以法治引领改革方向、以法治规范改革进程、以法治化解改革风险、以法治巩固改革成果。坚持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实现立法和改革相衔接。立法要主动适应改革的要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改革开放要求的法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改革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改革是法治完善发展的强大动力。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文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决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

法治领域改革是全方位、系统化的改革,涉及党的领导体制、立法体制、行政执法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司法体制、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法治人才培养体制、涉外法治体制等方面的改革。这些重要体制机制构成了法治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框架。因此,法治领域改革是国家治理的深刻变革,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法治领域改革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突破口,对法治领域改革作出全面系统的决策部署和顶层设计,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以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的精神,完成了许多想了多年、讲了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卓有成效地推进法治文明进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法律和道德是两类重要的社会规范,法治和德治是两种重要的治理方式。因此,法律和道德、法治和德治的关系,历来是政治学、法学的基本问题,是经国序民、治国理政的焦点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人类历史经验和把握治国理政规律的基础上,精辟阐明了法律和道德、法治和德治的辩证关系。

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文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

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古往今来,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法治和德治都是不可或缺、不可偏废的重要手段,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通观我国历史,礼法并重、德法合治得当的时期,大多能出现较好的秩序和发展局面。基于对法律和道德、法治和德治关系的辩证分析和历史考察,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

不仅如此,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把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经验之一,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一方面,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确保道德底线,推动全社会道德素质提升,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2021年9月17日,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文昌村塘口村民小组,基层法官在巡回审判法庭审理案件 黄伟摄/本刊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中国共产党拥有九千五百多万名党员,领导着十四亿多人口大国,具有重大全球影响力。这也决定了,治国必先治党。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

实践表明,只有坚持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才能使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才能为全面依法治国确立正确的方向和道路,才能发挥好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政治优势。

只有坚持依规治党,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牢固树立规则意识、程序意识、法治意识,弘扬党章精神和宪法精神,才能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行科学有效的领导,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起到引领和保障作用。

正确认识和处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统筹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具有重大意义。中国共产党能不能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能不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能不能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关键一条就是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同向发力,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治国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来看,统筹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利于促进党的制度优势与国家制度优势相互转化、相辅相成,产生治国理政的合力和效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基于这一宝贵经验,党的十九大报告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

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各有侧重又功能互补。依法治国着重解决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问题,依规治党着重解决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问题。

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领导着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必须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把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不断提高党依规治党、依法执政和领导人民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关键是要做到:

第一,做好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第二,统筹推进依规治党、制度治党和依法治国,促进党的制度优势与国家制度优势相互转化、形成合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领导水平和执政效能。

第三,全面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律,善于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融入法律解释、案例指导中,促进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

第四,扩大党政“共同立法”,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改革发展稳定、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重大问题,采取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规范性文件的方式,促进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互联互通。

第五,推进宪法与党章、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统一实施。

第六,建立健全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筹协调体制机制,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加大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统筹协调力度。

第七,大力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探索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

□(作者为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