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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体系

2022-07-22 14:18:48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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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球治理体系正处于调整变革的关键时期,我国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这就客观要求我们要在法治层面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站在人类法治和道义制高点上提出世界法治发展方案,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使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公正化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提条件。我们要因应世界经济增长新旧动能加速转换、国际力量格局深刻调整的新形势,推动变革全球治理体制中不公正不合理安排,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推动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使全球治理更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

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法治体系和国际秩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国际法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国际规则有效遵守和实施,坚持民主、平等、正义,建设国际法治。在国际和外交场合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对外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推动各方在国际关系中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用统一适用的规则来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各国都要依法行使权利,反对歪曲国际法和法治“双标”,反对以任何名义侵害他国正当权益、破坏和平稳定的做法。

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形成公正合理的国际规则体系,为世界提供更多国际公共产品。当今世界法治发展正处于多元竞争、迭代更新的大变革时期,我们要改变片面强调与国际规则相接轨即“国际法国内化”的老观念,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国际法治话语权,推动全球治理规则变革。推动建设国际经济金融领域、新兴领域的新机制新规则,推动建设和完善区域合作机制。聚焦全球环境污染、气候变化、资源能源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知识产权保护、打击恐怖主义、反腐败、扶贫减灾、太空开发利用、防范重大传染性疾病等全球公共问题,开展法治专题研究,为世界法治发展提供凝聚中国智慧和中国价值的解决方案。

建立健全涉外法律工作体系,增强涉外法治的主体性和自主性,推进中国法域外适用也即“中国法国际化”体制机制建设。构建与大国地位相称的涉外法律工作体系,是提高依法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利益的能力的迫切需要。完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提高应对境外安全风险能力和反制能力。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建立完善域外法律查明、国际商事法庭和联合仲裁机制。建立涉外工作法务制度,推动驻外使领馆设立法务参赞、警务联络官,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构建中国涉外法治的概念体系、话语体系、学术体系。

切实推进国际执法司法合作,加强多边、双边法治对话。中国对国际司法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尊重和支持说公道话、作公正裁决的国际司法。深化司法领域的国际合作,完善我国司法协助体制机制,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推进引渡、遣返犯罪嫌疑人和被判刑人移管等司法协助领域国际合作。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逃追赃、遣返引渡力度。积极参与执法安全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贩毒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

大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全面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一个国家对外开放,也要推进人才的对外开放。随着全球治理体系结构发生深刻变革,国际法治领导权竞争更为激烈,各国纷纷争夺国际规则制定权、国际组织主导权、国际法律服务市场占有权。针对短板和弱项,我国要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和实务、具有极强的外语交涉能力,能够在国际舞台上掌握话语权,维护国家利益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推举更多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特别是国际仲裁机构、国际司法机构任职,让国际组织有更多中国面孔、中国声音。

(作者:冯玉军,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