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郑玲莉
为净化车驾管业务办理环境,保障群众财产权益,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陆续发布通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车驾管业务非法中介问题线索,掀起新一轮打击“黄牛”“黑中介”整治攻势。
以牟取不法经济利益为目的,采取欺诈、蒙骗等手段办理机动车及驾驶人各类业务的非法中介,不但侵害办事群众合法权益,还损害公安机关形象、扰乱正常交通和办公秩序。
为严厉打击此类行为,新疆全区公安交管部门自今年4月至12月31日,重点征集以下五类违法违规行为:在车管所业务大厅、驾驶人考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等交管场所及周边,招揽、拦截、纠缠、滋扰办事群众,以“考试包过”“年检包过”“体检包过”等名义虚假宣传、欺骗牟利的非法中介行为;以“选吉祥号、考试包过、内部关系”等名义虚假宣传、编造谎言、骗取钱财的行为;以“插队办、优先办、加急办”等名义,违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通过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非法代理代办服务信息的行为;非法获取、泄露、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向公安机关举报时,为确保举报信息不发生遗漏,举报人应尽量通过书面信函形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举报人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和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为方便群众举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公布举报渠道。
新疆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将对举报线索严格保密,对查证属实的线索依法严肃处理。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应通过“交管12123”App或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办理车驾管业务,切勿轻信非法中介的虚假承诺,以免上当受骗。
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