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法治日报》记者1月20日上午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自治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新疆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坚持刀刃向内、自查自纠,共计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309起。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新疆交通运输系统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涵盖186项行政处罚事项,已于2025年10月1日实施。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与危害后果,合理明确裁量幅度,如道路运输企业较为关注的“未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的违法行为,由原有的固定罚款金额,修改为幅度罚款金额,并降低50%处罚起点,同时对运政海事、公路路政、国际道路运输执法领域中34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免罚,给予运输企业更多的容错空间,2025年共办理轻微免罚案件509起。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印发了《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基层执法队伍“四基四化”三年建设方案(2025—2027年)》,围绕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层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四个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提升执法服务水平。通过科技赋能智慧巡查,创新构建“固定监控+智能算法+闭环管理”三位一体智慧巡查体系,实现大幅减少人力成本,执法监管效率、覆盖面、精度呈指数级提升,有效提高了公路安全保障水平。乌鲁木齐市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帮扶现状表(试行)》,判别高、中、低风险实现分级分类监管。
为提升政务效率,新疆交通运输系统以“减环节、压时限、优服务”为目标,实现大件运输许可不见面审批。将一类、二类大件运输许可决定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将三类大件运输许可决定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比《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最长决定时限分别减少了3个、8个和15个工作日。同时,针对重大装备运输需求,建立“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绿色通道,完成车货总重728吨、737吨等特大型变压器运输许可办理、护送等工作。2025年全区大件运输许可同比上涨34.72%,收到好评6585条。
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