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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法院:“悬赏+联动+入罪”机制提升涉车辆执行成效

2021-11-08 15:53:17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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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吴许明 王文凯

为进一步加大涉车辆执行力度,提升案件质效,今年1月起,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法院实行“悬赏+联动+入罪”机制,即通过发布悬赏公告拓宽车辆线索举报渠道,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动,提升查找车辆效率,并对涉嫌拒执行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截至目前,该院共扣押车辆46辆,较去年同期增长90%,促成涉车辆执行案件执结71件,执结标的额215万元。

悬赏:线索举报全覆盖

某银行与赖某、杨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干警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赖某名下的轿车、杨某名下的轿车、吴某名下的轿车、张某龙名下的轿车,查封后向各当事人送达《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但被执行人均未向法院交车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长汀法院对上述查封的车辆发布悬赏公告。公告发出后的第二天,执行人员接到涉案两辆轿车线索的举报电话,随即到某停车场成功扣押车辆。车辆扣押后,车主张某龙和杨某立即与申请执行人联系,于次日清偿该笔贷款,该案执行完毕。

今年以来,长汀法院共对查封车辆的被执行人发送《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213份,发布车辆悬赏公告4期共184辆车辆,接到举报线索52条,成功扣押车辆38辆。

联动:助力扣押加速度

今年4月,长汀法院与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制定联动查控被执行人车辆的若干意见,长汀法院将需查扣车辆信息移交交警部门后,交警部门将相关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发现线索及时通知法院。截至目前,长汀法院共移送83辆车辆悬赏信息,通过交警部门协助,成功扣押了8辆车辆。

入罪:执行威慑敲警钟

被执行人戴某未依长汀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长汀法院查封了其名下车辆后,向其送达了《责令交车通知书》,但戴某拒不交出车辆且不说明原因。对此,长汀法院将戴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行为以追究其“拒执罪”的形式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今年以来,长汀法院对未主动交出车辆的被执行人向公安机关移送侦查案件3件。

下一步,长汀法院将继续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努力化解执行中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编辑:买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