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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模型助力追回抚养费

2023-07-21 10:09:45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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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监督模型通过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社保、纳税和执行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向检察机关推送线索,以便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助力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确保司法公正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图为双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向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开发的“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活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获得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

《法治周末》记者 孟伟

“我们只需要输入数据,这个大数据模型就会将数据和案件进行比对,为我们寻找监督线索节省非常多时间。”近日,在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以下简称成果展)上,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刘煜宇向《法治周末》记者展示抚养费监督模型。

成果展由法制日报社、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联合主办,全国政法领域的优秀科技应用成果纷纷亮相。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开发的“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活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下简称“抚养费监督模型”)获得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该系统在成果展上引起广泛关注。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抚养费监督模型通过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社保、纳税和执行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向检察机关推送线索,以便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助力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确保司法公正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模型搭建源于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这俩孩子的家庭比较贫困,父母离婚后,一直没有拿到抚养费,后来我们了解到,由于没有抚养费他们已经考虑辍学出去打工了。”刘煜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建立抚养费监督模型的契机来源于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2022年8月,双流区检察院开展涉未成年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专项行动,对2022年双流区涉未成年人民事执行案件全面开展法律监督。

2022年9月,双流区检察院在对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执行活动开展法律监督时发现,马某甲、马某乙与苟某某抚养费纠纷案件中的被执行人苟某某在未履行财产报告义务的情况下,双流区法院未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双流区检察院依法向双流区法院发出了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检察建议,联合双流区法院多渠道找到被执行人的工作地点,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了抚养费支付义务。

最终,苟某某同意先期支付5000元欠付抚养费,并与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签订了自2022年11月起每月至少支付抚养费3000元,两年内还清欠付抚养费的协议。

“执行抚养费后,马某甲、马某乙可以继续在学校生活、学习。”刘煜宇提出,未成年人抚养费能否及时足额支付,对保障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其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很多父母离异后,应付抚养费的一方不愿或不予支付抚养费,造成抚养孩子的一方生活困难,无法保证孩子的正常学习,从而导致未成年人被侵害和危害犯罪的发生。长期以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难寻一直是制约未成年人抚养费能否执行到位的难题。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成都市检察院联合双流区检察院共同研发了抚养费监督模型,通过大数据模型助力,让检察官能更加高效地发现监督线索。

动态分析真实财产信息

“在传统人工监督流程中,办案人员需要从不同的机构获取相关数据,并逐步排查这些数据,再根据监管规则对案件进行研判,整个流程耗时耗力,且不利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即时保护。”刘煜宇称,在办案过程中,收集数据、整理数据、分析数据都需要耗费大量时间、人力。

双流区检察院发现,抚养费纠纷案件当事人信息的发现同样存在难度。

“一些父母离婚之后会通过隐匿财产的方式躲避法院的强制执行,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我们必须通过人社局、税务局等途径去寻找数据线索,了解其真实财产情况。”双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胡丽鸿解释道。

目前,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调查主要集中在存款、网络资金、车辆、不动产、有价证券、保险、公积金等财产情况方面,还会通过民政、工商信息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逐案调查,然而此财产调查措施仅可查出被执行人财产的现有“存量”,对于工资性收入等“增量”则缺乏动态调查。

为进一步健全协作机制,双流区检察院联合双流区法院、双流区人社局建立了抚养费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社保查询制度,双流区法院每季度集中查询被执行人社保情况,发现被执行人有缴纳社保记录的及时开展财产保全措施,检察机关对双流区法院查询社保、保全财产情况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形成了对未成年人抚养费追缴的常态化协作机制。

刘煜宇表示,抚养费监督模型通过信息化手段,自动化处理该流程,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也避免了人为因素对案件分析的影响。

助力法院化解执行难

今年1月,双流区检察院应用抚养费监督模型对近5年该区未全部执行到位的抚养费纠纷案件进行分析时发现,于2019年立案执行的抚养费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有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进而督促被执行人支付抚养费

双流区法院于2019年1月21日立案执行李某某与刘某甲抚养费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刘某甲未按民事调解书支付欠付的抚养费13860元。在2019年1月21日至10月9日执行期间,双流区法院对被执行人刘某甲的存款、网络资金、车辆、不动产、有价证券、保险、公积金等财产情况和民政、工商信息分3次进行了查询,2019年10月9日,双流区法院以被执行人刘某甲无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本次执行,未执行到位9846元。

双流区检察院应用抚养费监督模型分析发现,被执行人刘某甲在执行期间有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从而证明被执行人刘某甲在执行期间有工资收入,即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刘煜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随后,双流区检察院向双流区法院发出了“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刘某甲的财产情况、今后执行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案件时将被执行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纳入财产调查范围”的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双流区法院立即上门开展执行行动,欠付抚养费于当天执行到位,并及时送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手中。

同时,双流区检察院向执行人刘某甲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其今后按期如数支付抚养费、定期看望被监护人以及关心被监护人的学习生活,向其说明不履行监护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

通过双流区检察院的探索,目前抚养费监督模型应用已经迅速扩大到了成都市范围。

据悉,该模型的推广已取得不错成效。截至5月底,检察系统发现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线索197条,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65条,未限制消费线索26条,经调查后立案35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35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后恢复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39件,追回执行款13余万元。

编辑:冀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