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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六对关系” 做实高质效检察履职

访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美鹏

2026-07-17 18:49:31 来源:法治参考 -标准+

本刊记者 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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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美鹏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也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路径。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检察机关紧扣“办案、管理、树人”三个关键,深入把握“六对关系”的履职方法论,持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本刊记者就如何融合推进“三个关键”与“六对关系”,做实高质效检察履职,专访了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美鹏。

本刊记者:“三个关键”和“六对关系”有何内在逻辑,又如何共同作用于高质效履职?

王美鹏:“三个关键”是实践路径,“六对关系”是价值遵循,二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构成了从“当下履职”到“长远发展”的完整闭环。

具体而言,办案、管理、树人形成了湖州检察工作的三维架构,办案是立身之本,管理是赋能之要,树人是致远之基。“六对关系”指的是监督与办案相统一、管理与数据相促进、质量与效果相统一、案结与治理相衔接、能力与权威相匹配、职权与责任相一致,为处理检察履职中的重大关系提供了价值校准。以办案为例,我们坚持监督与办案相统一,坚决摒弃“重办案轻监督”或“为监督而监督”的倾向;坚持质量与效果相统一,防止“只管质量不管效果”;坚持案结与治理相衔接,从个案中发现问题,从类案中提炼规律。以管理为例,我们坚持管理与数据相促进,严防数据攀比和消极“躺平”两种极端。以树人为例,我们坚持能力与权威相匹配,持续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坚持职权与责任相一致,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本刊记者:湖州市检察机关如何将“六对关系”融入“办案立身”的具体实践?

王美鹏:我们始终寓监督于办案、以办案强监督,在“办案立身”中全面贯彻“六对关系”的要求。

一是坚持监督与办案相统一,在办案中落实监督、在监督中深化办案。深刻把握司法办案与法律监督一体两面的内在联系,建立“一案三看”工作机制,引导检察官同步监督,看透事实证据、看准深层诱因、看实监督切口。深化“四大检察”线索双向移送和协同研判,打通业务壁垒,推动形成“一案多查、一体监督”格局。

二是坚持质量与效果相统一,追求“三个效果”有机融合。我们以“三个善于”(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贯穿办案始终,既确保案件办理符合法律规范,又着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立足湖州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的政治责任,深化“检护两山”生态环境检察品牌,在依法惩治环境犯罪的同时积极推动生态修复,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相统一。围绕产业兴市战略,坚持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让企业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

三是坚持案结与治理相衔接,从个案办理延伸至社会治理。我们注重从个案中发现问题、从类案中提炼规律,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域”。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主动走访、主动沟通、主动反馈”三主动工作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贯穿履职全过程。依托“共联检察”履职平台,对争议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坚持“应听证尽听证”,让群众参与监督、见证正义。

本刊记者:湖州市检察机关如何以管理赋能,在减负增效并重中激发内生动力?

王美鹏:我们坚持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活力,在“管理赋能”中着力把握管理与数据相促进的关系,以数智赋能为引擎,做实增效减负两篇文章。

首先,聚焦数据本源,探索建立以“观测值”为参考的办案质效指引机制,通过时间纵轴与区域横轴相结合的方式研判办案质效,以科学、真实、客观的数据为履职提供理性支撑,推动案件管理从简单数据管理转向业务管理、案件管理与质量管理并重。坚决防止数据攀比等不当政绩观,也防止松弛懈怠、消极“躺平”等现象。

其次,聚焦流程优化,全面梳理办案环节的“冗余节点”,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内部审批、合并重复填录、精简形式化留痕,从制度层面为一线检察官减负松绑。紧盯办案周期关键事项,严格规范退查、延期审批程序,有效防范“假退查、真延期”造成的案件积压。自主研发“刑事检察办案质效预警”小程序,集成进度监测、问题提醒和时长预警功能,帮助办案人员精准掌握案件动态,有效防范办案风险。

再次,聚焦数智驱动,创新研发“检察官画像”系统,整合办案数据、调研成果、表彰荣誉等多维信息,从案件数量、质量、法律监督等维度绘制履职全景图谱,为科学管理提供数据支撑。深化大数据在办案质效分析中的应用,加强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和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推动从“经验驱动”向“数智驱动”转变。

最后,聚焦评价引导,着力破除“唯数量、唯指标”的惯性思维,构建以“贡献度”为核心的多元评价模型。推动建立“办案质效+综合素能+特色贡献”三位一体评价体系,引导检察官在办好案件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理论调研、数智创新等工作,推动履职价值从单一办案向多元输出拓展,全面激发检察队伍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本刊记者:湖州市检察机关如何将能力与权威相匹配、职权与责任相一致的要求,融入“树人致远”的队伍建设中?

王美鹏:我们坚持“全科型”和“专业型”人才建设并举,在“树人”中全面贯彻能力与权威相匹配、职权与责任相一致的要求。

一是全科培养打底,以能力提升夯实履职根基。着力破解单一业务知识结构难以适应复杂司法实践的难题,深化“全科检察官”培养路径,推行跨部门、跨条线辅岗锻炼,有计划安排青年干警到不同检察业务岗位轮岗,拓宽履职视野、更新知识体系。组建跨部门专业化办案团队,相对集中办理涉生态、知产、检察侦查等复合型案件,倒逼办案人员在跨领域案件办理中锤炼“一案多查、一体履职”的综合思维,逐步锻造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二是特色团队攻坚,以专业深耕树立监督权威。在“全科”基础上鼓励“专科”突破,围绕重点领域组建经济犯罪、环境资源犯罪等5个专业化办案团队,以团队专业化带动整体能级提升。生态环境检察团队对标“时代楷模”进行培塑,深化恢复性司法实践,着力打造太湖南岸生态保护检察样板。知识产权检察团队主动对接高能级科创平台法治需求,完善刑事案件促赔挽损机制,提供定制化检察服务,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法治保障。成立全市刑事检察专业指导组,汇聚条线骨干力量开展个案会诊、类案指导和专项培训,提升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质效。

三是名家引领赋能,以梯次培育构建成长生态。持续深化检校合作,联合高校开展检察实务课程进校园活动,促进法学教育与检察实践互动互促。大力推行导师帮带制和“项目首席负责制”,由资深检察官与青年干警一对一结对培养,在文书写作、出庭公诉、矛盾化解等关键环节实战练兵。依托湖检大讲堂、新青年成长学院等练兵品牌,常态化开展疑案研讨、监督模型竞赛等活动,在思想交锋与实践磨砺中加速青年骨干成长,加快形成结构合理、梯次衔接的人才矩阵。

四是权责一体压实,以链条传导激发担当作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始终牢记“职权是信任、责任是底线”的价值规范,不断强化“应监督未监督就是失职渎职”的责任意识,做到敢于用权、规范用权、审慎用权,坚决防止“选择性履职”“任意性执行”“变通式落实”。案件办理中,严格执行上级院决策部署,对重大敏感案件依法审慎处理,努力在每一起案件中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

站在“十五五”开局之年的新起点上,湖州市检察机关将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以打造“在湖州看见美丽检察”工作品牌为载体,在监督与办案中找准定位、在管理与数据中把准方向、在质量与效果中实现统一、在案结与治理中延伸价值、在能力与权威中夯实根基、在职权与责任中守住底线,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湖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白楚玄